我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具体内容的实际、准确和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醒:
股票号:002982 股票简称:湘佳股份
债卷编码:127060 债卷通称:湘佳可转债
转股价格:30.26元/股
股权转让时长:2022年10月25日至2028年4月18日
此次开启转股价格往下调整要求的期内从2024年3月9日开始计算,截至2024年3月22日,湖南省湘佳牧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个股已经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小于本期转股价格30.26元/股80%,预计后续将可能开启“湘佳可转债”转股价格往下修正条款。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转债首发上市及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一)可转债发售状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批准〔2021〕1814 号)审批,湖南省湘佳牧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发行可转债640.00万多张,每一张颜值金额为100.00元,按面额发售,发售金额达rmb64,000.00万余元,扣减承销保荐费及其它发行费(没有企业增值税)后,企业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净收益为63,046.35万余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上述情况募资到帐情况进行验资报告,并提交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2-8 号)。
(二)可转债发售状况
经深圳交易所(下称“深圳交易所”)“深圳上[2022]555 号”文允许,企业64,000.00万余元可转债于2022年6月10日开始在深交所上市买卖,债卷通称“湘佳可转债”,债卷编码“127060”。
(三)可转债股权转让时限
依据《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下称“募集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股权转让期限自可转债发售完毕之时(2022年4月25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时间起止可转债期满日止。即2022年10月25日至2028年4月18日止(遇有国家法定假日或休息天延到之后第1个工作日左右;延期期内还息账款不另行计算利息)。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变化
1、初始转股价格的明确
根据法律法规标准及《募集说明书》要求,“湘佳可转债” 的初始转股价格为rmb42.56元/股。
2、转股价格的调整情况
公司在2023年5月31日公布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示序号:2023-047),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要调整转股价格。“湘佳可转债”的转股价格由42.56元/股调整至42.36元/股,变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6月8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企业同一天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布的《关于调整湘佳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示序号:2023-048)。
公司在2023年9月21日公布了《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示序号:2023-082),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要调整转股价格。“湘佳可转债”的转股价格由42.36元/股调整至30.26元/股,变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9月28日起起效。具体内容详见企业同一天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布的《关于调整湘佳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示序号:2023-083)。
二、可转债转股价钱往下修正条款
依据《募集说明书》,企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价格往下修正条款如下所示:
(1)调整管理权限与调整力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限,当企业股票在任意持续三十个交易时间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小于本期转股价格的80%时,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往下调整计划方案同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决议。
以上计划方案需经出席会议的公司股东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根据即可执行。股东会进行表决时,拥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股东需要逃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举办此前二十个交易时间公司股票交易平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平均价间的较高者,且不得往上调整。与此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能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票面价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发生了转股价格调节的情况,即在转股价格调节日前的交易时间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测算,在转股价格调节日和以后的交易时间按变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测算。
(2)调整程序流程
如公司决定往下调整转股价格,一定会在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新闻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示调整幅度和中止股权转让期内等相关信息。从转股价格调整之日起,开始恢复股权转让申请办理并实施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调整日是股权转让专利申请日或以后,变换股权登记日以前,此类股权转让申请办理应按照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实行。
三、有关预估开启转股价格往下调整要求的详细说明
自2024年3月9日至2024年3月22日,企业股票已经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小于本期转股价格的80%,预计后续将可能开启“湘佳可转债”转股价格向 下调整标准。
依据深圳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承诺,若开启 转股价格调整标准,企业将在开启转股价格调整标准当天举办董事会审议决定是 否调整转股价格,并且在次一交易时间股市开市前公布调整或者是不调整可转债转股价钱的 提示性公告,同时按照《募集说明书》的承诺立即执行后面审议程序和信息公开 责任。上市企业未按照此款要求执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的,视作此次不调整 转股价格。
特此公告。
湖南省湘佳牧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4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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