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确保公告内容的实际、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醒:
1.企业2022年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为负值,碰触《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下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企业股票于2023年4月26日被实行暂停上市。若公司2023本年度发生《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条规定的情况,企业股票可能面临暂停上市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科学理财,注意风险。
2.《股票上市规则》第9.3.5条的规定:“上市企业因发生本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一)项到第(三)项情况,其股票买卖交易被实行暂停上市的,理应则在股票买卖交易被实行暂停上市当初会计期间完成后一个月内,公布个股有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公示,并且在公布该年年度报告前最少再公布2次风险防范公示。”
3.《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之《退市类第1号 上市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格式》要求:“已经被执行财务类暂停上市的企业,理应则在股票买卖交易具体碰触暂停上市情况相对应本年度次一会计期间完成后一个月内公布本公告,并且在首次披露风险防范公告后至年报公布前,每十个交易时间公布一次风险防范公示”
依据上述要求,公司应当公布个股有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公示,报请广大投资者科学理财,注意风险。
4.公司可能触碰的暂停上市情况:
5.企业已经在2024年1月31日公布了《2023年度业绩预告》,年报披露时间统计数据是企业初步测算得到的结果,没有经过会计事务所财务审计。根据企业2023年债务豁免有关负债能不能终止确认、政府补贴及其土地收储有关盈利确认及计算等事宜存在较大可变性,公司已存在一定的暂停上市风险性。
一、企业股票有可能被暂停上市的主要原因
企业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为负值,触及了《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二)项的有关规定,企业股票于2023年4月26日被实行暂停上市。
依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条的规定,“上市企业因碰触本规则9.3.1条第一款第(一)项到第(三)项情况其股票买卖交易被实行暂停上市后,第一个会计期间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一)经审计的净资产为负值且营收小于1亿,或是追朔重述后近来一个会计年度净资产为负值且营收小于1亿;(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是追朔重述后近来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三)会计报表被出示审计报告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是否认意见的审计报告;(四)未能法定期限内公布半数以上执行董事确保真正、精确、完备的年报;(五)虽合乎第9.3.7条规定,但并未在规定时间内向本所提起诉讼暂停上市;(六)因不符第9.3.7条规定,其撤消暂停上市申请办理没被本所审核同意。
若公司2023本年度发生这一规定情形之一,企业股票很有可能可能面临暂停上市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历年来暂停上市风险防范公示的公布状况
依据“已经被执行财务类暂停上市的企业,理应则在股票买卖交易具体碰触暂停上市情况相对应本年度次一会计期间完成后一个月内公布本公告,并且在首次披露风险防范公告后至年报公布前,每十个交易时间公布一次风险防范公示”的相关规定,企业2024年1月31日发布企业股票有可能被暂停上市的第一次风险防范公示;2024年2月22日发布第二次风险性提示性公告;2024年3月7日发布第三次风险性提示性公告。本公告为第四次风险性提示性公告。
三、其他事宜
1.企业已披露了2023本年度年报披露时间,详细企业2024年1月31日公布的《公司2023年度业绩预告》(公示序号2024-02)。
2.企业2023本年度最后财务报表以公司正式公布的经审计的2023年年度报告为标准,企业2023年报预约披露日期是2024年4月26日。
3.公司提供的公布披露的信息均在指定的信息公开新闻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布为标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沈阳市惠天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4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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