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当某些及连带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浙江省五洲新春集团公司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23,360,187股,总股本的6.34%,在其中股权总计质押贷款数量达到22,240,000股,占持有公司股份数量95.20%,总股本的6.03%。
●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总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达到138,451,165股,总股本的37.56%;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总计质押贷款数量达到38,567,400股,占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数的27.86%,总股本的10.46%。
一、上市企业一部分个股撤押
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浙江省五洲新春集团公司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五洲控投”)于2024年3月19日把它原质押给中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市支行总计8,5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办了撤押,详情如下:
二、上市企业一部分股份质押
2024年3月19日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五洲控投将其持有的8,5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中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新昌分行,详情如下:
三、发售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总计质押股份状况
1、公司股东总计质押股份状况
截至本公告公布日,发售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总计质押股份如下:
注:以上如出现合计数和各分项目数据信息总和末尾数不一致的,均是四舍五入缘故而致。
2、公司控股股东张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共持有公司股份138,451,165股,总股本的37.56%,在其中总计质押股份数量达到38,567,400股,占持有公司股份数字的27.86%,总股本的10.46%。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资信情况优良,具有资产还款能力,其第一还款来源关键为公司发展股息分红、长期投资等,质押股份不会有平仓风险或者被强行平仓的情况,股份质押事宜有关严控风险。若公司股票波动碰触警界线或预警线,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将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包含但是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贷等。
3、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会有根据非营利性资金占用费、违规担保、关联方交易等损害上市企业权益的状况。
4、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此次一部分个股撤押及再质押贷款事宜也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结构造成实质性影响,不会有对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执行业绩补偿责任,不会造成企业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
上述事项如出现别的重大变动状况,企业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省五洲新春集团有限公司
股东会
2024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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