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规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截止到2024年2月28日,北京市博睿宏远数据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企业”)利用上海交易所交易软件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总计回购公司股份531,104股,占公司总股本44,400,000股比例为1.20%,复购成交最高成交价为34.30元/股,最低价位为20.56元/股,收取的资金总额金额为14,997,431.03元(没有合同印花税、佣金等交易手续费)。
一、回购股份的相关情况
2024年2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允许企业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企业拟使用1,500万余元(含)至3,000万余元(含)自筹资金回购股份,回购价格不得超过57.825元/股(含),用以维护保养企业的价值及股东权利一一售卖,复购时限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计划方案的时候起3个月。具体详见公司在2024年2月8号在上海交易所网址(http://www.sse.com.cn)公布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示序号:2024-006)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示序号:2024-007)。公司在2024年2月2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http://www.sse.com.cn)公布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示序号:2024-009)。
二、回购股份工作进展
依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企业在复购期内,回购股份占发售公司总股本的占比每多1%的,必须在客观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予以公告。现就公司回购股份的工作进展公告如下:
截止到2024年2月28日,企业通过上海交易所交易软件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总计回购公司股份531,104股,占公司总股本44,400,000股比例为1.20%,复购成交最高成交价为34.30元/股,最低价位为20.56元/股,收取的资金总额金额为14,997,431.03元(没有合同印花税、佣金等交易手续费)。
三、其他事宜
企业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计划方案,在认购时间内根据市场情况适时作出认购管理决策并给予执行,并依据回购股份事宜工作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市博睿宏远数据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股东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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