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根据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方法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的《对广东省认定机构2023年认定报备的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备案的公告》及《对湖北省认定机构2023年认定报备的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备案的公告》,深圳好莱客创意家居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控股子公司惠州市好莱客集成家居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惠州市好莱客”)及控股子公司湖北省好莱客居家用品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湖北省好莱客”)被认定高新企业,详情如下:
惠州市好莱客及湖北省好莱客此次高新技术企业的评定系在原有许可证有效期满之后的再次评定。根据我国有关规定,惠州市好莱客及湖北省好莱客自此次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连续三年(从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可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政策,即按15%税率缴纳税款。
特此公告。
深圳好莱客创意家居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4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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