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披的内容真实、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贷款担保状况简述
浙江省景兴纸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于2023年4月28日举办七届股东会二十一次会议及七届职工监事十六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及由子公司向母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在2023本年度由企业对分公司、然后由一部分分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融资给予担保额度,贷款担保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批准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举办之日起计算,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老总负责签署有关担保协议。上述事项早已2023年5月19日举行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准许根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23年4月29日公布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关于2023年度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及由子公司向母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示序号:临2023-022)。
二、贷款担保工作进展
2024年2月19日,公司和工商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嘉善分行(下称“工商银行嘉善分行”)签署了编号为“2024年嘉善(保)字0011号”的《最高额保证合同》,承诺公司自2024年2月19日至2025年2月18日期内,在rmb3,600万元最大账户余额内,为工商银行嘉善分行根据与公司全资子公司嘉兴平湖景兴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签署的外币存款借款协议、外汇交易转借款合同、银行承兑汇票协议书、信用证开证协议书/合同书、设立担保协议、国际性国外贸易融资协议、远期结售汇协议等金融衍生产品协议书、贵重金属(包含金子、白金、白金等贵重金属种类)租赁协议及其其他资料而拥有的债务给予连带责任担保。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以上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并未实际发生贷款。
三、总计对外担保及贷款逾期贷款担保状况
截止到2024年2月19日,公司及子公司总计担保余额为28,799.40万余元(没有为合并报表范围里的分公司所提供的贷款担保)、企业对子公司的总计担保余额为32,900.00万余元,子公司对企业的总计担保余额为0万余元,以上贷款担保金额占公司总最近一期(2022.12.31)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公司净资产的占比分别是5.21%、5.95%和0%。
公司及子公司均不会有贷款逾期贷款担保状况。
四、备查簿文档
1、编号为“2024年嘉善(保)字0011号”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浙江省景兴纸业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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