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披的内容真实、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千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企业”)于2024年1月23日举办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24年1月24日公布的《关于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票方案的公告》(公示序号:2024-002)。
依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企业现就股东会公示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4年1月23日)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标准股东名称和持股数、占比公告如下:
一、企业前十名股东持股状况
二、企业前十名无限售标准股东持股状况
三、别的表明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阿里(我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下称“阿里网络”)于2023年11月30日与杭州灏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杭州市灏月”)签订了《关于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阿里网络根据国有资产转让方式对杭州市灏月出让所持有的企业无限售流通股222,993,866股,总股本的14.11%。以上国有资产转让股权事项已办理完成过户登记办理手续,产权过户日期是2024年1月25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阿里网络不会再持有公司股份,亦再也不是股东;杭州市灏月直接持有企业无限售流通股222,993,866股,总股本的14.11%,成为企业第二大股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23年12月4日、2024年1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布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阿里网络)》、《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杭州灏月)》、《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股份进展暨过户完成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千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4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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