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具体内容的实际、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现象
中成进出口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或“我们公司”)于2024年1月24日、1月25日、1月26日持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上涨幅度总计偏移29.93%。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相关规定,归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企业关心、核实
公司和大股东(我国机械设备进出口贸易投资有限公司)、大股东的唯一股东(国家开放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股东会展开了核查,详情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会有必须更改、填补的地方;
2、最近,公共传媒未报导很有可能或者已经对该企业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对外公布重大信息;
3、最近公司经营状况正常的,外部环境市场环境未出现或预估即将发生变化;
4、企业、大股东及控股股东的唯一股东不会有有关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不会有涉及到我们公司处在筹备环节的重大事项;不会有涉及到我们公司别的应披露的事宜。此次股票异常波动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唯一股东未交易企业股票。
三、不会有应披露而未披露表明
董事会确定,企业目前没有任何依据深圳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应给予公布而未披露的事宜或者与该事项相关的筹备、商讨、意愿、协议等;股东会也并未获知企业有依据深圳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应给予公布而未披露对企业股票及其衍生种类成交价产生较大影响的数据;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会有必须更改、填补的地方。
四、风险防范
1、经自纠自查,公司不存在违背信息内容公平披露的情况。
2、企业已经在2024年1月26日在信息公开选中媒体披露了《公司2023年度业绩预告》(公示序号2024-03),不会有应调整状况。
3、《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发展选中信息披露新闻媒体,企业全部信息均在以上新闻媒体披露的信息为标准,请广大投资者科学理财,注意风险。
五、备查簿文档
1、公司为大股东及控股股东的唯一股东的核查函及回复函
2、董事会申明
特此公告。
中成进出口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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