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披的内容真实、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今天销售业绩预估状况
(一)年报披露时间期内
预告片期内: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二)年报披露时间状况:亏本
二、与会计事务所沟通交流状况
企业已就年报披露时间相关事项与会计事务所展开了预沟通交流,公司和会计事务所在年报披露时间层面不出现分歧。
此次年报披露时间没经年审会计师公司审批计。
三、销售业绩变动原因表明
当年度销售业绩变化关键原因如下:
1、报告期,公司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降低主要原因是交付房屋总数较去年同期降低,公司下属建筑项目中,由重庆中美恒置业有限公司研发的“两江·中迪广场”新项目未有序复工;由万州绵石地产有限公司研发的“中迪·绥定府”新项目因房型调节,在报告期内除部分现房销售外,未实现新的房地产交货;由万州中鑫地产有限公司研发的“中迪·花熙樾”新项目2栋楼于本报告期内完成竣工拿房确认收入。受之上因素的影响,造成当年度完成收入较上一年度降低。
2、报告期,受国内宏观经济形势、房地产业环境等因素危害,企业净亏损仍然较大,但预计本报告期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较去年同期降低,与此同时本报告期公司各项费用开支较去年同期降低,因此预计亏本力度较去年同期下挫。
四、风险防范
1、因为公司开发市面上常见的建筑项目库存商品存有减值迹象,企业已就该事项与年审会计师公司签名注册会计沟通交流开展存货减值检测,并且已经请来了专业评级组织对房地产存货价值进行评价以决定是否必须补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其补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
以上存货减值检测和评估工作中正在进行,实际精确的财务报表以公司正式公布的经审计之后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为标准。
2、由于企业2021年度、2022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为负值,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预计2023本年度纯利润仍为负值,如公司2023本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为负值,且财务审计报告中显示企业的持续盈利有待观察,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七)项规定,深圳交易所将对公司个股执行其他风险警示。
3、企业特定信息披露媒介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市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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