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当某些及连带责任。
河北省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企业”)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三河林平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林平项目投资”)持有公司73,795,393股股份,总股本的9.01%,以上股权均是无限售标准流通股本。截至本汇报公布日,林平项目投资总计质押贷款45,000,000股股份,占拥有公司股份总数的60.98%,总股本的5.50%。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贷款
近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林平项目投资通告,获知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贷款,具体事宜如下所示:
1.此次股份质押基本概况
2.有关公司股东总计质押股份状况
截至本公告公布日,公司股东林平投资和一致行动人李高生老先生、福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福成集团”)、李福成老先生总计质押股份如下:
二、可能引发的风险及应对策略
公司股东林平项目投资质押融资的第一还款来源包含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长期投资、股息分红等,具有资产还款能力,质押贷款严控风险。若后面发生平仓风险,公司股东林平项目投资将采用包含但是不限于填补担保金、提前还贷等举措解决以上风险性。
特此公告。
河北省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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