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披的内容真实、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基本情况
深圳天威视讯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或“我们公司”)个股于2023年12月25日、2023年12月26日持续2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之上,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是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现象。
二、企业关心、核查相关情况
对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企业对相关事项展开了审查,董事会通过微信、咨询等形式,对公司控股股东、控股股东就相关问题展开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会有必须更改、填补的地方。
(二)最近公司经营状况正常的,外部环境市场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企业没有发现最近公共传媒报道很有可能或者已经对企业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对外公布重大信息。
(四)企业、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有关于企业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处在筹备环节的重大事项。
(五)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内,未出现公司控股股东、控股股东或是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交易企业股票的举动。
三、存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数据的表明
本董事会确定,除在规定新闻媒体上已经公布披露的信息外,我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应给予公布而未披露的事宜或者与该事项相关的筹备、商讨、意愿、协议等;股东会也并未获知我们公司有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应给予公布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种类成交价产生较大影响的数据;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会有必须更改、填补的地方。
四、公司表示必需的风险提示
(一)经自纠自查,公司不存在违背信息内容公平披露的情况。
(二)公司在2023年8月25日公布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公示序号2023-029)和《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示序号2023-030),于2023年10月26日公布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示序号2023-044),具体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同)。在其中,企业《2023年半年度报告》对2023年上半年生产经营情况、将来运营的风险和应对策略展开了详细说明,敬请广大投资者予以关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之上汇报不会有必须修正的状况。
(三)董事会再次提醒广大投资者:企业特定信息披露媒介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企业信息均在以上特定新闻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企业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要求,用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做好相关信息公开工作中。敬请广大投资者科学理财,注意风险。
五、备查簿文档
关于企业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审核记载。
特此公告。
深圳天威视讯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2023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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