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披的内容真实、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贷款担保状况简述
(一)贷款担保决议状况
江苏省百州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企业”)于2023年12月5日举行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3年12月26日举行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性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或融资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了满足报表合并范围之内母子俩孙公司2024本年度日常生产经营和市场拓展资金需要,母子俩孙公司中间拟将有关金融企业办理的综合授信或股权融资做担保,担保余额不得超过620,360.00万余元。此次贷款担保的有效期为自2023年第二次临时性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候起12月。具体内容详见企业2023年12月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上《关于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或融资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示序号:2023-069)。
(二)贷款担保工作进展
为了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和企业流动资金必须,依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报表合并范围之内分公司各自与金融机构签订了《保证合同》等协议书,详细情况请参见附件一“贷款担保登记表”。
二、被担保人基本概况
被担保人基本概况请参见附件一“贷款担保登记表”、配件二“被担保人财务状况”。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主要内容请参见附件一“贷款担保登记表”。
四、总计对外担保数量和贷款逾期担保总数
截至本公告日,企业除合并报表范围内母子俩孙公司中间互肋外,没有进行别的对外担保。无贷款逾期贷款担保状况,无涉及到诉讼贷款担保,已因贷款担保被裁定输了官司而担负损害。
截至本公告日,企业母子俩孙公司中间总计担保余额为480,511.28万余元,占公司总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资产总额237,228.78万元202.55%。在其中,企业母子俩孙公司向金融机构办理的综合授信或股权融资给予担保余额421,511.28万余元。
五、备查簿文件名称
1、企业、甘肃百州新材料有限公司与农业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如皋市分行签订的《保证合同》;
2、企业、甘肃百州科技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无锡市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3、公司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无锡市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4、企业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皋市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江苏省百州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3年12月26日
附件一:贷款担保登记表
注:以上被担保人个人信用稳步增长,并不属于失信执行人。分公司海基新能源、孙公司甘肃百州新型材料公司股东不提供同比例贷款担保、都不设定质押担保,南通市百州新型材料、海基新能源、甘肃百州新型材料为公司发展合并报表范围里的分公司,公司能够并对运营进行合理监控与管理方法,会计严控风险,不会对公司的日常运营组成深远影响,亦不会出现危害上市企业、股东利益的情形。
配件二:被担保人财务状况
企业:万余元
证券代码:002455 股票简称:百川股份 公示序号:2023一076
债卷编码:127075 债卷通称:百州转2
江苏省百州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决议决定公示
我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披的内容真实、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醒: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定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动过去股东会已经通过决定的情况。
一、召开和参加状况
(一)举办状况
1、召开时长:
①现场会议举办时长:2023年12月26日(星期二)在下午14:30。
②网上投票的具体时间为:利用深圳交易所交易软件开展网上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6日股票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11:30和13:00一15:00;根据深圳交易所互联网技术投票软件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6日早上9:15至晚上3:00期内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江苏省江阴市云亭街道新华路55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形式:当场决议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的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老总郑铁江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集结、举办程序流程、列席会议工作人员资格及决议程序流程符合有关法律、行政规章、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大会参加状况
1、公司股东出席的整体情况
进行现场和网上投票股东19人,意味着股权137,228,300股,占公司总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23.1347%。
在其中:进行现场投票的公司股东3人,意味着股权115,328,403股,占公司总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19.4427%。
根据网上投票股东16人,意味着股权21,899,897股,占公司总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3.6920%。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整体情况
进行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17人,意味着股权21,899,997股,占公司总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3.6920%。
在其中:进行现场投票的中小投资者1人,意味着股权100股,占公司总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0%。
利用网上投票的中小投资者16人,意味着股权21,899,897股,占公司总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3.6920%。
3、董事、公司监事参加了本次股东大会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大会。公司部分执行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通过视频等通信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
4、印证侓师参加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决议和表决状况
此次会议以现场决议和网上投票相结合的决议并获得了下列提案:
提议1.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决议状况:
允许136,790,327股,占参会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6808%;抵制437,973股,占参会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3192%;放弃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参会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宜,早已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含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持有投票权2/3左右根据。
提议2.00《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决议状况:
允许136,790,327股,占参会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6808%;抵制437,973股,占参会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3192%;放弃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参会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议3.00《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决议状况:
允许136,790,327股,占参会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6808%;抵制437,973股,占参会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3192%;放弃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参会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议4.00《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决议状况:
允许136,790,327股,占参会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6808%;抵制437,973股,占参会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3192%;放弃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参会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议5.00《关于修订〈重大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决议状况:
允许136,790,327股,占参会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6808%;抵制437,973股,占参会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3192%;放弃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参会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议6.00《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决议状况:
允许136,790,327股,占参会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6808%;抵制437,973股,占参会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3192%;放弃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参会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0%。
中小投资者总决议状况:
允许21,462,02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8.0001%;抵制437,97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1.9999%;放弃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董事会不设置由职工监事担任的执行董事,股东会中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累计不得超过董事数量的二分之一。
提议7.00《关于拟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议案》
总决议状况:
允许136,790,327股,占参会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6808%;抵制437,973股,占参会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3192%;放弃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参会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议8.00《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决议状况:
允许136,790,327股,占参会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6808%;抵制437,973股,占参会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3192%;放弃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参会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宜,早已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含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持有投票权2/3左右根据。
提议9.00《关于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或融资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决议状况:
允许136,790,327股,占参会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6808%;抵制437,973股,占参会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3192%;放弃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参会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宜,早已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含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持有投票权2/3左右根据。
三、律师见证状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江苏省新世纪同事法律事务所阚赢侓师、张若愚侓师当场印证,并提交了《法律意见书》,觉得:贵司本次股东大会的集结和举办程序符合法律法规、政策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贵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列席会议工作人员资格、召集人资质真实有效;此次会议的提案、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合理。本次股东大会产生的决议合理合法、合理。
四、备查簿文档
1、《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省新世纪同事法律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开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省百州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3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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