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规负法律责任。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企业”)分别在2023年4月19日、2023年5月11日举办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职工监事第十八次大会、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允许企业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发展2023年度审计报告组织,具体内容详见企业2023年4月2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公布的《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示序号:2023-012)。
前不久,公司收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送达《关于变更签字会计师告知函》,现就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 此次签名会计变动的相关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发展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审计公司,原委任黄继佳为签名项目合伙人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审计报告服务项目。因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内部结构工作调整,现委任刘木勇接任黄继佳为签名项目合伙人,继续完成企业2023本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控制度公证有关工作。变更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2023年审计服务的项目合伙人为刘木勇,签名注册会计为刘木勇和朱启,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因素吴晓晖。
二、此次变动工作人员的相关信息、诚实守信及自觉性状况
(一)基本资料
(二)诚信记录
上述人员近三年不会有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遭受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监管对策,遭受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对策、政纪处分的现象。
(三)自觉性
上述人员不会有可能会影响自觉性的情况。
三、 此次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变动环节中,有关工作计划将井然有序工作交接,此次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中造成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股东会
2023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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