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上银基金”或“我们公司”)与申港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申港证券”)签订的销售协议和业务准备情况,自2023年12月25日起,申港证券将会市场销售本集团旗下上银慧享利30天翻转拥有中短债纯债发起式证券基金(A类基金代码:015942、C类基金代码:015943,下称“本基金”)。
一、自2023年12月25日起,投资者可以通过申港证券申请办理本基金的银行开户、认购、赎出、定期定额投资等服务。实际业务查询时间、时间以及办理程序请遵循申港证券的相关业务要求。
二、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流程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交易业务流程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在申港证券申请办理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流程,相关流程和交易规则请遵照申港证券的有关规定。
三、费率优惠主题活动
如申港证券进行费率优惠主题活动,本基金会自动参与优惠促销,详细折扣优惠利率、费率优惠时限、业务查询的操作流程会以申港证券要求或公示公告为标准。资金原利率请详细基金合同、募集说明书(升级)和资管产品材料概述(升级)等法律条文及其我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流程公示。
费率优惠时间内,如本企业新增加根据申港证券经销代理的资管产品,则自申港证券宣布市场销售该资管产品的时候起,该资管产品会自动参与以上费率优惠主题活动。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方式资询相关详细信息:
1、登陆申港证券网址:www.shgsec.com;
2、打电话申港证券客户服务热线:956029;
3、登陆上银基金网址:www.boscam.com.cn;
4、打电话上银基金客户服务热线:021-60231999。
风险防范:本基金管理人服务承诺以诚实信用原则、尽职履责的原则管理和应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股票基金一定赢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股票基金创业有风险,投资人在作出决策以前,请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募集说明书(升级)和资管产品材料概述(升级)等法律条文,深刻认识基金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征,慎重考虑股票基金存有的各类潜在风险,并根据自身投资的目的、投资周期、理财经验、资产情况等多种因素综合考虑自已的风险承受度,在了解市场情况和销售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并慎重作出决策。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标准,在做出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净值转变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己压力。
特此公告。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上银中债5-10年国开行债券指数
证券基金修复超大金额认购、变换转到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流程的通知
公示送出去时间:2023年12月25日
1 公示基本资料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宜
(1)2023年12月18日,我们公司发布《上银中债5-10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暂停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我们公司决定自2023年12月25日起修复上银中债5-10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基金的高额认购、变换转到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流程。
(2)投资者可以通过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址(www.boscam.com.cn)或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中心手机(021-60231999)资询相关详细信息。
(3)风险防范:本基金管理人服务承诺以诚实信用原则、尽职履责的原则管理和应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股票基金一定赢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股票基金创业有风险,投资人在作出决策以前,请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募集说明书(升级)和资管产品材料概述(升级)等法律条文,深刻认识基金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征,慎重考虑股票基金存有的各类潜在风险,并根据自身投资的目的、投资周期、理财经验、资产情况等多种因素综合考虑自已的风险承受度,在了解市场情况和销售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并慎重作出决策。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标准,在做出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净值转变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己压力。
特此公告。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上银慧稳利货币型基金修复分销方式超大金额认购、变换转到
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流程的通知
公示送出去时间:2023年12月25日
1 公示基本资料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宜
(1)2023年12月21日,我们公司发布《上银慧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暂停代销渠道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我们公司决定自2023年12月25日起修复本基金销售方式的高额认购、变换转到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流程。
(2)本公告仅对该股票基金修复分销方式超大金额认购、变换转到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流程予以说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址(www.boscam.com.cn)或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中心手机(021-60231999)资询相关详细信息。投资人暂不能根据代销平台申请办理本基金A类、E类基金份额的转变转到业务流程。若有代销平台新增加申请办理本基金A类、E类基金份额的转变转到业务流程,要以我们公司到时候公布的相关业务公示或我们公司网站公示为标准。
(3)风险防范:本基金管理人服务承诺以诚实信用原则、尽职履责的原则管理和应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股票基金一定赢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股票基金创业有风险,投资人在作出决策以前,请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募集说明书(升级)和资管产品材料概述(升级)等法律条文,深刻认识基金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征,慎重考虑股票基金存有的各类潜在风险,并根据自身投资的目的、投资周期、理财经验、资产情况等多种因素综合考虑自已的风险承受度,在了解市场情况和销售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并慎重作出决策。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标准,在做出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净值转变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己压力。
特此公告。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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