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具体内容的实际、准确和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市金达威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企业”)于2023年12月22日接到深圳交易所(下称“深圳交易所”)开具的《关于受理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通知》(深圳上审〔2023〕719号)。深圳交易所对企业提交的向不特定对象发售可转债的申报文件展开了核查,觉得申报文件完备,确定予以受理。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售可转债事宜有待深圳交易所审批,并得到中国证监会(下称“中国证监会”)做出允许登记注册的确定后方可实施。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售可转债的事宜最终能否根据深圳交易所审批并得到中国证监会做出允许登记注册的确定以及时长尚有待观察。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工作进展,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及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市金达威集团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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