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 此次会议是不是有无决议草案:无
一、召开和参加状况
(一)股东会举行的时长:2023年12月19日
(二)股东会举办地点:上海市徐汇区番禺路872号4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修复表决权的优先股以及持有股份状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满足《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交流会组织状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集结,此次会议现场由老总黄韬老先生组织,采用现场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的举办。此次会议的集结、举办和表决方式合乎《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董事、公司监事和董事长助理的参加状况
1、企业在位执行董事5人,参加5人;
2、企业在位公司监事3人,参加3人;
3、企业董事长助理杜红谱老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别的高管人员出席了此次会议。
二、提案决议状况
(一)非累积投票提案
1、提案名字:有关预估2024年度及2025年1-6月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提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2、提案名字:有关竞选赵少华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3、提案名字: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办理备案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4、提案名字: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5、提案名字: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6、提案名字: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7、提案名字: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8、提案名字: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二)涉及到重大事情,5%下列公司股东的表决状况
(三)有关提案决议的有关情况表明
本次股东大会涉及到提案均获得根据。在其中,提案3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含股东代表)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别的提案为普通决议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含股东代表)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数量的二分之一之上表决通过。
提案1早已关系公司股东阿里(我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状况
1、本次股东大会印证的法律事务所:上海方达律师所
侓师:常继超、李璊媛
2、律师见证结果建议:
本次股东大会的集结、举办程序符合相关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工作的人员资质合理合法、合理;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合理合法、合理;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流程和结论合理合法、合理。
特此公告。
深圳丽人丽妆护肤品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12月20日
● 手机上网公示文档
经公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名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律服务合同
● 上报文档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加盖股东会公章的股东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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