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披的内容真实、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融捷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于2020年12月11日举行了2020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和公开增发A股个股的有关提案,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负责申请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
经公司2021年第五次股东大会决议和2022年第四次股东大会决议准许,企业公开增发A股个股决定有效期限和股东大会授权股东会全权负责申请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授权有效期延至2023年12月10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21年12月4日、2022年12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布的《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示序号:2021-067)和《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示序号:2022-055)。
公司一直多方协调促进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事宜,但是由于受资本市场融资环境破坏和募投项目申请要素未完备等多种因素,企业没能在有效期内进行申请等相关工作。截止到2023年12月10日,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个股计划方案已期满自动失效。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个股策略的无效,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重大影响,原募投项目的开店选址工作中仍在继续推进中,公司将根据本身战略规划和融资需求等状况,通过多渠道融资方式处理新项目后面项目资金。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融捷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2023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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