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此次会议是不是有无决议草案:无
一、召开和参加状况
(一)股东会举行的时长:2023年12月7日
(二)股东会举办地点:湖南常德市武陵区建设东路348号泓鑫桃园6栋楼21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修复表决权的优先股以及持有股份状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满足《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交流会组织状况等。
本次会议由股东会集结,大会集结与举办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真实有效。会议由老总罗订坤老先生组织。
(五)董事、公司监事和董事长助理的参加状况
1、企业在位执行董事5人,参加5人。
2、企业在位公司监事3人,参加3人。
3、董事长助理出席了本次会议;一部分高管人员出席了此次会议。
二、提案决议状况
(一)非累积投票提案
1、提案名字:有关推迟执行业绩承诺及签定合同补充协议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2、提案名字:关于修订〈企业章程〉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3、提案名字: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4、提案名字: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5、提案名字:关于修订〈职工监事会议制度〉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二)涉及到重大事情,5%下列公司股东的表决状况
(三)有关提案决议的有关情况表明
本次股东大会决议的议案1,大股东藏区泓杉科技有限公司回避表决,赢得了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或中小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之上根据;此次决议的议案2为特别决议提案,赢得了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左右根据;此次决议的议案3、提案4、提案5是一般提案,赢得了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之上根据。
三、律师见证状况
1、本次股东大会印证的法律事务所:湖南省启元法律事务所
侓师:彭梨、李丹栋
2、律师见证结果建议:
企业2023年第四次股东大会决议集结和举办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及召集人资格及其决议程序流程等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通过的决议合理合法、合理。
特此公告。
大湖泊殖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12月8日
●手机上网公示文档
经公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名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律服务合同
●上报文档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加盖股东会公章的股东会议决议
未经数字化报网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违者必究。
特别提醒:如内容、图片、视频出现侵权问题,请发送邮箱:tousu_ts@sina.com。
风险提示:数字化报网呈现的所有信息仅作为学习分享,不构成投资建议,一切投资操作信息不能作为投资依据。本网站所报道的文章资料、图片、数据等信息来源于互联网,仅供参考使用,相关侵权责任由信息来源第三方承担。
Copyright © 2013-2023 数字化报(数字化报商业报告)
数字化报并非新闻媒体,不提供新闻信息服务,提供商业信息服务
浙ICP备2023000407号数字化报网(杭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浙公网安备 330127020004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