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披的内容真实、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委托理财简述
公司在2023年3月4日举行的2023年第一次董事会和2023年5月19日举行的2022本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漳州灿坤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子公司漳州市灿坤建材有限公司(通称“漳州市灿坤”)可以使用合计不超过rmb6亿自筹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以上信用额度可翻转应用。具体详见公司在2023年3月7日公布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2023年第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关于控股子公司漳州灿坤委托理财额度的公告》及2023年5月10日公布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依据上述决定,漳州市灿坤于2023年12月6日根据厦门市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市支行,应用自筹资金rmb5000万余元,购买一款保本型理财型保本理财商品,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二、此次购买理财主要内容
1、产品名字:保本理财商品
2、投资周期:2023年12月8日至2024年12月6日停止,364天期。
3、投资回报率:预估年化收益为3.23%
4、贷款利息付款方式:期满一次还本付息
5、自有资金:自筹资金
6、购买理财额度:rmb伍仟万元整(RMB 5,000万余元)
7、强制赎回:本产品不可强制赎回
8、关联方表明:企业与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性
三、此次购买理财的风险评估:
此次选购的银行理财可能出现市场风险、经营风险、信贷风险、利率风险等银行理财普遍风险性。
此次选购的银行理财为保本型理财型保本理财商品,银行提供100%本金保障。鉴于此公司表示本次选购的理财产品风险可控性。
四、对公司的影响
漳州市灿坤应用自筹资金开展短期内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要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源安全的情况下所进行的,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要业务的顺利开展。根据适当低风险的短期理财,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获得一定的项目效益,增加公司盈利,根据公司股东利益。
五、备查簿文档
1、厦门市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司2023年第一次股东会决议
2、厦门市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定
3、漳州市灿坤与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支行签署的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结构性存款业务协议》、《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结构性存款产品说明书》。
特此公告。
厦门市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
2023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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