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钟小头老先生确保向本公司提供信息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确保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资料一致。
特别提醒:
1、此次股权变动归属于持仓5%之上股东减持股份,不碰触全面要约收购。
2、此次股权变动后,公司股东钟小头老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下降到5%下列。
3、此次股权变动不会造成企业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产生变化。
浙江省跃岭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于2023年6月20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公布了《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副总经理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示序号:2023-018)。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钟小头老先生方案自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或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时间之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总计高管增持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 2,5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占比0.9766%)。
公司在2023 年7月20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公布了《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减持股份超过1%的公告》(公示序号:2023-022)。
企业于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钟小头老先生开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的告知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其自2014年1月29日起止2023年11月16日根据大宗交易规则、集中竞价方式总计减持公司股份12,500,020股,占公司总股本5.000008%。此次股权变动后,钟小头老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10.00%减少至4.999992%,再也不是企业5%以上股份的股东。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此次股权变动的相关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状况
注:之上总计比例与各分项目占比总和末尾数若有差别,均是四舍五入缘故而致。
2、公司股东增持股份状况
此次股权变动期限内无加持状况
3、此次股权变动前后左右持仓状况
二、此次减持计划工作进展
1、股东减持股份状况
注:表中合计数和各清单数立即求和之与在末尾数上若有差别,系四舍五入而致。
减持股份来源为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经发行的股份(含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权)。
2、此次高管增持前后左右持仓状况
三、别的相关说明
1、此次股权变动未违背《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此次股权变动不会造成公司控制权产生变化。
3、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此次股权变动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规定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详细情况详细企业同一天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布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钟小头先生于2023年6月20日公布的减持计划的高管增持时长并未期满,企业将持续关注其股份减持方案后面开展的工作进展,并按相关规定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簿文档
1、钟小头老先生开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2、钟小头老先生开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浙江省跃岭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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