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具体内容的实际、准确和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此次贷款担保基本概况
海联金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企业”或“担保人”)于2023年3月30日、2023年4月27日举行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允许公司在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到企业2023年度股东大会举办日开始为国有独资及子公司给予总额不超过160,000万元贷款担保,与此同时,董事会同意受权公司老总或者其受权人员为委托代理人,在相关担保额度内全权处理业务查询、协议书、合同签订等事项,董事会、股东会不会再逐单决议。详细资料见公司在2023年3月31日公布于第一财经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国际金融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里的《关于2023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示序号:2023-023)。
二、对外担保工作进展
2023年11月15日,企业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宝山分行(下称“江苏银行”)出具了《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书》(序号:BZ152723000342),允许为上海和达汽车零配件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上海市和达”)与江苏银行所形成的债务给予连带责任担保,担保债务总金额rmb10,000万余元,所保障的主债权期为2023年11月15日至2024年10月16日。保证担保的范畴在合同项下债务本金及按主合同规定收取的所有贷款利息(包含逾期利息和利滚利)以及上海和达理应付款手续费、合同违约金、赔偿费、税费和江苏银行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含但是不限于诉讼费用、仲裁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担保费、拍卖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报销、公证费用、公告费、送到费、评估费等)。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2023年11月15日,公司和渤海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支行(下称“渤海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协议》(序号:渤青分最大保(2023)第146号),允许为青岛海联金汇汽车零部件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青岛市海联”)与渤海银行所形成的债务给予连带责任担保,担保债务总金额rmb5,000万余元,所保障的主债权期为2023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14日。保证担保的范畴为青岛海联在合同项下需向渤海银行还款或支付中的所有负债本钱、贷款利息(包含但是不限于法律规定贷款利息、承诺贷款利息、罚息、逾期利息及利滚利)、手续费及其他收费标准、合同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费用(包含但是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及执行费用等)和其他应交账款。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以上贷款担保在企业审核信用额度范围之内。
三、总计对外担保状况
1、公司本次为上海和达给予10,000万余元、为青岛海联给予5,000万余元贷款担保后,公司及子公司合计对外担保金额达rmb1,003,632,708.33元,占公司总2022年度经审计公司净资产的22.78%。实际说明如下:
(1)企业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贷款担保金额达1,003,632,708.33元,占公司总2022年度经审计公司净资产的22.78%。
(2)企业对合并报表范围外企业的贷款担保金额达0元,占公司总2022年度经审计公司净资产的0%。
2、我们公司无贷款逾期对外担保状况。
特此公告。
海联金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股东会
2023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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