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披的内容真实、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醒: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定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属于变动过去股东会已经通过的决议。
一、召开和参加状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长:
(1)现场会议时长:2023年11月15日 在下午14:30
(2)网上投票时长:2023年11月15日,在其中,利用深圳交易所交易软件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15日早上9:15至9:25、9:30至11:30,在下午13:00 至15:00;根据深圳交易所互联网技术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15日早上9:15至中午15:00阶段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浙江省乐清市翁垟工业园区意华科技园区华星路2号温州市意华连接器有限责任公司一楼会议室。
3、召开方法:当场网络投票、网上投票紧密结合。
4、会议召集人和节目主持人:董事会,董事长蔡胜才老先生上台演讲。
本次股东大会的集结、举办合乎《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政策法规、行政规章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大会参加状况
1、出席会议的整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105人,意味着股权87,683,012股,占上市企业总股份的51.3752%。
2、现场会议公司股东参加状况
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7人,意味着股权84,134,112股,占上市企业总股份的49.2958%。
3、根据网上投票列席会议股东情况
根据网上投票股东共98人,意味着股权3,548,900股,占上市企业总股份的2.0794%。
4、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指除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及其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企业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外的公司股东)状况
进行现场和互联网参加此次大会的中小股东公司股东总共99人,意味着股权3,559,300股,占上市企业总股份的2.0855%。
公司部分执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展开了印证并提交了法律服务合同。
二、提议决议表决状况
此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互联网投票选举相结合的方式决议,决议并获得了下列提案:
1.00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决议状况:允许87,646,512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84%;抵制36,50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16%;放弃0股,列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0 %。本议案得到表决通过。
在其中,中小股东决议状况:允许3,522,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8.9745%;抵制36,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0255%;放弃0股,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0 %。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提案,已经获得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三分之二以上根据。
2.00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决议状况:允许87,646,512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84%;抵制36,50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16%;放弃0股,列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0 %。本议案得到表决通过。
在其中,中小股东决议状况:允许3,522,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8.9745%;抵制36,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0255%;放弃0股,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0 %。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提案,已经获得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三分之二以上根据。
3.00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决议状况:允许87,646,512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84%;抵制36,50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16%;放弃0股,列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0 %。本议案得到表决通过。
在其中,中小股东决议状况:允许3,522,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8.9745%;抵制36,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0255%;放弃0股,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0 %。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提案,已经获得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三分之二以上根据。
4.00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决议状况:允许87,646,512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84%;抵制36,50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16%;放弃0股,列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0 %。本议案得到表决通过。
在其中,中小股东决议状况:允许3,522,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8.9745%;抵制36,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0255%;放弃0股,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0 %。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提案,已经获得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三分之二以上根据。
5.00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决议状况:允许87,646,512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84%;抵制36,50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16%;放弃0股,列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0 %。本议案得到表决通过。
在其中,中小股东决议状况:允许3,522,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8.9745%;抵制36,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0255%;放弃0股,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0 %。
6.00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决议状况:允许87,646,512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84%;抵制36,50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16%;放弃0股,列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0 %。本议案得到表决通过。
在其中,中小股东决议状况:允许3,522,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8.9745%;抵制36,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0255%;放弃0股,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0 %。
7.00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决议状况:允许87,646,512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84%;抵制36,50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16%;放弃0股,列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0 %。本议案得到表决通过。
在其中,中小股东决议状况:允许3,522,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8.9745%;抵制36,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0255%;放弃0股,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0 %。
8.00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决议状况:允许87,646,512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84%;抵制36,50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16%;放弃0股,列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0 %。本议案得到表决通过。
在其中,中小股东决议状况:允许3,522,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8.9745%;抵制36,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0255%;放弃0股,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0 %。
9.00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决议状况:允许87,646,512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84%;抵制36,50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16%;放弃0股,列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0 %。本议案得到表决通过。
在其中,中小股东决议状况:允许3,522,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8.9745%;抵制36,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0255%;放弃0股,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0 %。
10.00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
决议状况:允许87,646,512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84%;抵制36,50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16%;放弃0股,列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0 %。本议案得到表决通过。
在其中,中小股东决议状况:允许3,522,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8.9745%;抵制36,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0255%;放弃0股,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0 %。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提案,已经获得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三分之二以上根据。
三、印证侓师开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陈霞、邵宇辰承载了此次会议,并提交了《法律意见书》。印证律师认为,企业2023年第三次股东大会决议的集结和举办程序流程、召集人资质、列席会议工作人员资格及决议程序等,均达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政策法规、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真实有效。
四、备查簿文档
1、《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温州市意华连接器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2023年11月16日
未经数字化报网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违者必究。
特别提醒:如内容、图片、视频出现侵权问题,请发送邮箱:tousu_ts@sina.com。
风险提示:数字化报网呈现的所有信息仅作为学习分享,不构成投资建议,一切投资操作信息不能作为投资依据。本网站所报道的文章资料、图片、数据等信息来源于互联网,仅供参考使用,相关侵权责任由信息来源第三方承担。
Copyright © 2013-2023 数字化报(数字化报商业报告)
数字化报并非新闻媒体,不提供新闻信息服务,提供商业信息服务
浙ICP备2023000407号数字化报网(杭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浙公网安备 330127020004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