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 此次会议是不是有无决议草案:无
一、召开和参加状况
(一)股东会举行的时长:2023年10月24日15:00
(二)股东会举办地点:成都市青羊区广富路8号青羊工业生产企业总部基地C区10栋9层会议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修复表决权的优先股以及持有股份状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满足《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交流会组织状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集结,由刘随阳老总组织,大会以现场网络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的举办及决议。本次股东大会的集结、举行和决议合乎《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董事、公司监事和董事长助理的参加状况
1、企业在位执行董事5人,参加5人;
2、企业在位公司监事3人,参加3人;
3、企业董事长助理万琳君女性出席本次会议;总经理朱建新老先生、副总汪邦明先生、副总邱林老先生列席。
二、提案决议状况
(一)非累积投票提案
1、提案名字:《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2、提案名字:《关于续聘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3、提案名字:《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二)累积投票提案决议状况
1、有关补充独董的议案(改选第二届董事会独董陈恳老先生)
(三)涉及到重大事情,5%下列公司股东的表决状况
(四)有关提案决议的有关情况表明
本次会议审议第1项是特别决议提案,已经获得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三分之二以上根据;第2、4项提案对中小股东独立记票;第4项提案选用累积投票制。
三、律师见证状况
1、本次股东大会印证的法律事务所:泰和泰律师事务所
侓师:刘麟老先生、舒明杰先生
2、律师见证结果建议:
本所律师觉得,企业本次股东大会的集结、举办程序流程,列席会议工作人员资格、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流程均达到《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产生的决议合理合法、合理。
四、 备查簿文件名称
1、 成都市立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定;
2、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开具的关于成都立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举办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服务合同。
特此公告。
成都市立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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