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上海市祥禾涌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上海市涌耀私募基金合伙制企业(有限合伙企业)(原“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涌耀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确保向本公司提供信息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确保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资料一致。
浙江省金沃精密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于2023年2月23日公布了《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示序号:2023-005),公司股东上海市祥禾涌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下称“祥禾涌原”)、上海市涌耀私募基金合伙制企业(有限合伙企业)(原“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涌耀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上海市涌耀”)为一致行动人,总计持有公司股份7,516,8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占比9.79%),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规则、国有资产转让等正规方法减持股份的总数合计不超过7,516,8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占比9.79%)。根据证交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高管增持的,为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内以后六个月内;根据大宗交易规则或其它方式高管增持的,为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以后六个月内。
公司在2023年6月14日公布了《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公示序号:2023-037),截止到该公告日,祥禾涌原、上海市涌耀未具体减持公司股份。
企业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祥禾涌原、上海市涌耀开具的《关于所持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的告知函》,祥禾涌原、上海市涌耀的以上股份减持计划时间早已期满。依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状况
1、股东减持股份状况
此次减持计划公告后至本公告日,祥禾涌原、上海市涌耀未具体减持公司股份。
2、公司股东此次高管增持前后左右持仓状况
二、别的相关说明
1、此次高管增持计划的实施遵循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其企业章程体系等要求,不会有违规减持情况。
2、高管增持计划的实施状况合乎祥禾涌原、上海市涌耀先前发出来的《关于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不会有违规减持个人行为。
3、祥禾涌原、上海市涌耀并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控股股东,此次减持计划
的实行不会造成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对公司治理及长期运营产生重大
危害。
三、备查簿文档
1、上海市祥禾涌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上海市涌耀私募基金合伙制企业(有限合伙企业)开具的《关于所持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省金沃精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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