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醒
深圳联域光电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下称“联域股权”、“外国投资者”或“企业”)依据中国证监会(下称“证监会”)出台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令[第208号])(下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令[第205号]),深圳交易所(下称“深圳交易所”)公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圳上[2023]100号)(下称“《业务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圳上[2018]279号)(下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深圳上[2023]110号)(下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18号)、《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中证协发[2023]19号)(下称“《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分类评价和管理指引》(中证协发[2023]1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自我约束标准等相关资料,及其深圳交易所相关股票发行上市制度和全新操作指南等相关规定组织落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本次发行的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为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都通过深圳交易所网下发行平台网站(下称“网下发行平台网站”)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清算交收平台,请网下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公告。有关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的详细内容,请查阅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发布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敬请投资者密切关注本次发行方法、发售步骤、回拨机制、在网上网下申购及交款、中断发售、弃购股权管理等层面,详情如下:
1、交易方式:本次发行选用线下向满足条件的投资人询价采购配股(下称“网下发行”)和线上向拥有深圳市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购存托市值的社会发展公众投资者标价发售(下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上网下发售由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由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发行平台网站(https://eipo.szse.cn)及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清算交收服务平台组织落实;网上发行根据深圳交易所交易软件开展,请在网上投资人仔细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发布的《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2、定价方法:发行人和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将可向满足条件的网下投资者初步询价立即明确发行价,线下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3、网下发行目标:此次网下发行对象是经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注册的证劵公司、私募基金公司、车险公司及上述情况组织投资管理分公司、期货交易所、期货公司、代理记账公司、达标境外机构、符合一定要求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等相关投资者,以及经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注册的符合一定标准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其他法人和组织以及投资者。期货交易投资管理分公司参考私募基金管理人进行监管。
4、初步询价:本次发行初步询价时间是在2023年10月24日(T-4日)9:30-15:00。在相关期限内,满足条件的网下投资者可以通过网下发行平台网站向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价钱以及相应的拟股票数量等相关信息。
网下询价逐渐前一工作日内(2023年10月23日,T-5日)早上8:30至初步询价日(2023年10月24日,T-4日)当日上午9:30前,网下投资者应通过深圳交易所网下发行平台网站(https://eipo.szse.cn)递交定价原则,并提交提议价格或价格定位,不然不可参加此次询价采购。网下投资者递交定价原则前,应当履行内部结构申请流程。网下投资者为的,需在深圳交易所网下发行平台网站递交经本人签字的定价原则。
参加本次发行初步询价的网下投资者能够向其管理方法的多个配售对象各自填写不一样的价格,每一个网下投资者较多填写三个价格,且最大价格不高于最低报价的120%。网下投资者以及管理工作的配售对象价格应该包括每股股价和该价格相对应的拟认购股票数,同一配售对象只能有一个价格。有关申请一经递交,不可所有撤消。因特殊原因要调整定价的,应当重新执行定价决策程序流程,在深圳交易所网下发行平台网站填报说明减价原因、减价力度的逻辑性测算根据、以前价格存不存在定价原则不全面及(或)定价决策程序流程不完善等状况,并把减价依据及(或)再次执行定价决策程序等资料存档备查簿。
初步询价环节每一个网下配售目标最少拟股票数量设置为50亿港元,拟股票数量最少变化企业设置为10亿港元,即网下投资者管理方法的每一个配售对象的拟股票数量超出50亿港元的那一部分一定要10万股的整数,每一个配售对象的拟股票数量不能超过540亿港元。配售对象申报价格的最低变化单位是0.01元。
此次网下发行每一个配售对象的认购股票数最高为540亿港元,约为线下原始发行量的49.18%。网下投资者应当结合行业管理规定、总资产等适时调整申购额度,不可超总资产认购。
网下投资者为配售对象填写的拟申购额度原则上不得超出该配售对象最近一个月末(招股意向书发表日上一月最终一个自然日)即2023年9月30日资产总额与询价采购前总资产的孰低值,配售对象成立年限不满意一个月的,正常情况下以询价采购首此前第五个交易时间即2023年10月17日(T-9日)的资产总额测算孰低值。线下一般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所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证劵公司开立的资金帐户中最近一月底(招股意向书发表日上一月最终一个自然日)即2023年9月30日的余额还应当不能低于其股票账户和资金帐户最近一个月末总资产的1‰,询价采购前余额不能低于其股票账户和资金帐户总资产的1‰。
全部拟参加此次初步询价的网下投资者以及管理工作的配售对象须同时符合网下投资者具体条件,并按规定在2023年10月23日(T-5日)下午12:00之前根据中信建投证券网下投资者智能管理系统(https://emp.csc.com.cn)上传信息同时提交承诺书及资质审查文档。
发行人和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将会同印证侓师对投资资质证书进行核实并有可能同时要求进一步给予证明材料,投资人应予以紧密配合。如投资人不满足条件、投资人或者其管理工作的私募资产管理方案、保险资管产品、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等出资人归属于《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所定义的关联企业、投资人拒绝配合审查、无法详细提交相关材料或是提供的材料不能清除它们的存在法律法规、政策法规、行政规章和本公告所规定的严禁参加网下发行情况的,发行人和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将拒绝其参加此次网下发行、把它价格做为失效价格处理不予以配股,并且在《发行公告》中直接公布。网下投资者违规参加此次新股上市网下发行的,应自己承担所产生的主要责任。
特别提醒一:为推动网下投资者谨慎价格,深圳交易所在网下发行平台网站上增加了定价原则审查作用。规定网下投资者按下列规定实际操作:
在网下询价逐渐前一工作日内(2023年10月23日,T-5日)早上8:30至初步询价日(2023年10月24日,T-4日)当日上午9:30前,网下投资者应通过深圳交易所网下发行平台网站(https://eipo.szse.cn)递交定价原则,并提交提议价格或价格定位,不然不得参加询价采购。网下投资者递交定价原则前,应当履行内部结构申请流程。
网下投资者应当按照定价原则给出的建议价格或价格定位进行报价,原则上不得修改意见价钱或是超过提议价格定位进行报价。
网下投资者为的,需在深圳交易所网下发行平台网站递交经本人签字的定价原则。
特别提醒二:网下投资者需向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属实递交配售对象最近一个月末(招股意向书发表日上一月最终一个自然日)2023年9月30日的总资产汇报以及相关证明材料,且符合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的相关规定。网下投资者为配售对象填写的拟申购额度不能超过其向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递交的《网下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报告》及其他相关证实文件中的资产总额额度。《网下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报告》的资产总额额度要以配售对象最近一个月末(招股意向书发表日上一月最终一个自然日)即2023年9月30日资产总额额度为标准。配售对象成立年限不满意一个月的,《网下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报告》的资产总额额度正常情况下以询价采购首此前第五个交易时间即2023年10月17日(T-9日)的资产总额额度为标准。
网下投资者一旦价格则视为服务承诺它在中信建投证券网下投资者智能管理系统上传总资产证明文件及填报的《网下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报告》中对应的资产总额金额与在深圳交易所网下发行平台网站递交的数据信息一致;如不一致,所造成的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己承担。
特别提醒三:为推动网下投资者谨慎价格,有利于审查网下投资者总资产,深交所要求网下投资者按下列规定实际操作:
初步询价期内,网下投资者价格前需在深圳交易所网下发行平台网站内填写该配售对象最近一个月末(招股意向书发表日上一月最终一个自然日)即2023年9月30日的资产总额额度,投资人填报的资产总额额度理应与其说向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递交的《网下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报告》里的资产总额额度保持一致。配售对象成立年限不满意一个月的,正常情况下以询价采购首此前第五个交易时间即2023年10月17日(T-9日)的资产总额额度为标准。
网下投资者理应严格执行行业管理规定、总资产等适时调整申购额度,不可超总资产认购。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发觉配售对象不执行行业管理规定,超出相对应总资产认购的,有权利认定该配售对象的认购失效。
(下转A1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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