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披的内容真实、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醒:
1、通化金马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企业”)股票交易价格持续二个买卖日(2023年10月12日、10月13日)日收盘价涨幅偏离值已超20%。依据深圳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该情况归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现象。
2、现阶段公司经营状况及外部环境市场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企业再次提醒广大投资者,股价可能会受到宏观经济政策、市场情况、市场发展、公司经营状况及投资人喜好等多重因素危害,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资金风险,谨慎管理决策、科学理财。
3、新药研究,特别是我国1类新药研究,遭受技术性、审核、现行政策等多方面因素产生的影响,有关产品研发进展及将来产品市场竞争局势等都存在诸多可变性风险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由于企业股价最近变化较大,可能出现非理性行为蹭热点风险性,企业提示广大投资者留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性,理性决策,谨慎项目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状况
企业股票交易价格持续二个买卖日(2023年10月12日、10月13日)日收盘价涨幅偏离值已超20%。依据深圳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该情况归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现象。
二、企业关心并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经通过微信、当场咨询的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控股股东、股东会、高管进行核查,现对相关核实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没有发现必须更改、填补的地方。
2、企业没有发现最近公共传媒报导很有可能或者已经对企业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对外公布重大信息。
3、现阶段公司经营状况及外部环境市场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2023年9月21日,企业公布了《关于国家1.1类化学药琥珀八氢氨吖啶片III期临床试验揭盲结果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23年9月21日公布的《关于国家1.1类化学药琥珀八氢氨吖啶片III期临床试验揭盲结果的公告》(公示序号:2023-48)。
除上述事项外,企业、公司控股股东、控股股东现阶段不会有有关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要事项。股票异常波动期内,大股东、控股股东不会有交易企业股票状况。
三、存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数据的表明
本董事会确定,除上述情况事宜外,我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依据深圳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要求应给予公布而未披露的事宜或者与该事项相关的筹备、商讨、意愿、协议等;股东会也并未获知我们公司有依据深圳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应给予公布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种类成交价产生较大影响的数据;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会有必须更改、填补的地方。
四、风险防范
1、经自纠自查,公司不存在违背信息内容公平披露的情况。公司不存在造成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未披露事宜。
2、新药研究,特别是我国1类新药研究,遭受技术性、审核、现行政策等多方面因素产生的影响,有关产品研发进展及将来产品市场竞争局势等都存在诸多可变性风险性,公司将根据产品研发工作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最近企业我国1.1类药物琥铂八氢氨吖啶片新项目引起市场高度关注,企业提示广大投资者留意二级市场炒作风险性。
4、《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发展选中信息披露新闻媒体,企业全部信息均在以上特定新闻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科学理财,注意风险。
通化金马药业集团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3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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