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披的内容真实、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醒:
1、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网络投票和互联网投票选举相结合的举办;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动过去股东会已经通过的决议。
一、召开和参加状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长
(1)现场会议起始时间:2023年10月13日(星期五)15:00
(2)网上投票时长:2023年10月13日
在其中:利用深圳交易所交易软件开展网上投票时间为2023年10月13日早上09:15-09:25、09:30-11:30,在下午13:00-15:00;根据深圳交易所网络系统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10月13日09:15-15:00阶段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广东中山市南朗镇横门兴业银行西街6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法: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决议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的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董事长张传卫老先生因为工作及行程安排导致不能当场组织,经公司过半数执行董事一同举荐,由董事兼高级副总裁孙文艺范儿老先生组织
6、大会的集结、举办与决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大会参加状况
1、公司股东出席会议的整体情况
进行现场和网上投票股东13人,意味着股权172,765,290股,占上市企业总股份的55.3380%。在其中:进行现场投票的公司股东4人,意味着股权35,312,270股,占上市企业总股份的11.3108%。根据网上投票股东9人,意味着股权137,453,020股,占上市企业总股份的44.0272%。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整体情况
进行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9人,意味着股权6,149,400股,占上市企业总股份的1.9697%。在其中:进行现场投票的中小投资者2人,意味着股权6,125,000股,占上市企业总股份的1.9619%。利用网上投票的中小投资者7人,意味着股权24,400股,占上市企业总股份的0.0078%。
3、公司部分执行董事、整体公司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部位高管人员和印证侓师出席了此次会议。董事李胜女性,董事兼首席总裁郭献清老先生,独董余鹏翼老先生、李泽明老先生,高级副总裁张永胜老先生、鲁小平先生因为国家公务导致不能参加此次现场会议。
二、提案决议表决状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决议和网上投票相结合的,审议通过了下列提案:
(一)表决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决议状况:允许172,757,29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4%;抵制8,00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6%;放弃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总决议状况:允许6,141,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8699%;抵制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1301%;放弃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宜,已经获得列席会议公司股东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三分之二以上根据。
(二)表决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总决议状况:允许172,757,29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4%;抵制8,00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6%;放弃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总决议状况:允许6,141,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8699%;抵制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1301%;放弃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宜,已经获得列席会议公司股东合理投票权股权数量的二分之一之上根据。
(三)表决通过《关于扩建部分募投项目建设内容、使用超募资金增加投资暨项目延期的议案》
总决议状况:允许172,758,89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3%;抵制6,40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7%;放弃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总决议状况:允许6,14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8959%;抵制6,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1041%;放弃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宜,已经获得列席会议公司股东合理投票权股权数量的二分之一之上根据。
(四)表决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决议状况:允许172,758,89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3%;抵制6,40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7%;放弃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总决议状况:允许6,14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8959%;抵制6,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1041%;放弃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宜,已经获得列席会议公司股东合理投票权股权数量的二分之一之上根据。
三、侓师开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中伦(深圳市)法律事务所高鑫斌侓师、陈梦翔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提交法律服务合同,觉得:企业2023年第三次股东大会决议的集结、举办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集人及列席会议工作人员资格真实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决议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真实有效。
四、备查簿文档
(一)广东省明阳电气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第三次股东大会决议决定;
(二)北京中伦(深圳市)法律事务所有关广东省明阳电气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第三次股东大会决议之法律服务合同。
特此公告。
广东省明阳电气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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