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 截至本公告公布日,浙江省庆丰致冷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大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冰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下称“梅山冰龙”)持有公司股份27,742,400股,占公司现阶段总股本7.32%。
● 梅山冰龙此次撤押公司股权5,404,000股,占持有公司股份数量19.48%,总股本的1.42%。此次撤押后,梅山冰龙持有的公司股份不会有质押的状况。
公司在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梅山冰龙工作的通知,获知其持有的企业部分股份已撤押,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此次股权撤押的的实际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梅山冰龙于2022年9月23日把它所持有的公司股份3,860,000股质押给中信银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支行(下称“中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22年9月2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平台上公布的《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公示序号:2022-073)。
企业2022年本年度权益分派于2023年6月16日实施完毕,除派发现金红利外,企业以资本公积金向公司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梅山冰龙以上质押股份数量由3,860,000股相对应调整为5,404,000股。
2023年10月10日,梅山冰龙将这些质押给中信的公司股权办了撤押办理手续,详情如下:
注:本公告中涉及的股权数据信息已结合公司2022年本年度权益分派的实行情况进行调整。
二、公司股东总计质押股份状况
截至本公告公布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总计质押贷款如下:
注:除还有另外表明,报表如出现累计数和列出标值总数不符合,均是四舍五入而致。
此次股权撤押后,梅山冰龙所持股份不会有质押的状况。若梅山冰龙存有后面质押贷款状况,企业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省庆丰致冷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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