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股股东李世江及其一致行动人焦作市多氟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李凌云、李云峰、韩世军、谷正彦确保向本公司提供信息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披的内容真实、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监会开具的《关于核准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批准[2022]2962号)的审批,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企业”)向特定对象发售人民币普通股(A股)122,324,159股,每股面值rmb1.00元,每一股发售认购价格金额为16.35元,总共募资rmb为1,999,999,999.65元,公司注册资金由1,071,210,620元增加到了1,193,534,779元。此次向特定对象发售新增加股权已经在2023年8月31日在深圳交易所发售,公司实际控制人李世江及其一致行动人焦作市多氟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多氟多集团公司”)、李凌云、李云峰、韩世军、谷正彦持股数不会改变,占股比例处于被动稀释液1.6%。
多氟多集团于2023年8月2日先后在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办了300亿港元和770万股,总计1,070亿港元的转融通外借业务流程,占截止到2023年8月2日公司总股本比例是0.9989%,以上外借股权外借期内不登记为多氟多集团公司户下,但使用权未出现迁移。
综合上述缘故,李世江及其一致行动人因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总股本提升致使占股比例处于被动稀释液,总计占股比例总计降低超出1%。
详情如下表:
特此公告。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3年10月11日
证券代码:002407 股票简称:多氟多 公示序号:2023-087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有关大股东、控股股东股权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大股东、控股股东李世江老先生确保向本公司提供信息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披的内容真实、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醒:
1、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变动系因其增减持股份以及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股权回购注销、权益分派、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等事宜综合性致使股份处于被动稀释液,占股比例降低。
2、此次股权变动不会造成企业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产生变化。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企业”)接到大股东、控股股东李世江老先生开具的《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下称“简式权益变动报告”),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变动的相关情况
此次股权变动前,截至2010年5月18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李世江老先生拥有企业股票16,664,800股,占公司总那时候总股本15.57%。
此次股权变动后暨本公告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李世江老先生拥有企业股票122,475,444股,占公司现阶段总股本10.26%,总计股权变动比例为5.31%。
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变动系因其增减持股份以及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股权回购注销、权益分派、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等事宜综合性致使股份处于被动稀释液,占股比例降低。
截至本公告日,李世江老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清单如下所示:
注:以上一部分合计数和各清单数相加上与在末尾数上若有差别,为四舍五入而致。
二、相关说明
(一)此次股权变动执行不会造成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都不会导致企业股份遍布不具有企业上市条件。
(二)此次股权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控股股东李世江老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22,475,444股,总股本的10.26%。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执行股权变动汇报责任,具体内容详见企业同一天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布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定会在下一步工作中密切关注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变化情况,并并督促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需求,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簿文档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3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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