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的审议情况
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兄弟科技”或“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借款及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江苏兄弟维生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兄弟维生素”)提供总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含)的连带责任担保,为江西兄弟医药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含)的连带责任担保,为浙江兄弟药业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含)的连带责任担保,为浙江兄弟潮乡贸易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含)的连带责任担保,为兄弟集团(香港)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含,或等额外币)的连带责任担保。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申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办理和签署相关担保事宜及材料,有效期自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借款及担保的公告》(2023-026)、《关于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37)。
二、担保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以下简称“南京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Ec161242309210065),约定公司为兄弟维生素在南京银行借款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甲方):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
保证人(乙方):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江苏兄弟维生素有限公司
被担保债权额:本合同项下被担保债权的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大写)肆仟万元整(小写)40,000,000.00元。
被担保主债权及债权确定期间: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债权为自2023年09月21日起至2024年09月20日止(下称“债权确定期间”),甲方依据主合同为债务人办理具体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贷款承诺、承兑、贴现、商业承兑汇票保贴、证券回购、贸易融资、保理、信用证、保函、透支、拆借、担保等表内外业务)所形成的债权本金。甲方在债权确定期间内为债务人办理的包括但不限于保函、汇票承兑、汇票保贴、汇票贴现、信用证、衍生品等授信业务,甲方于债权确定期间之后实际发生垫款的,亦属于本合同项下被担保主债权。
保证担保范围:乙方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的范围为被担保主债权及其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应付的其他款项以及甲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每次使用授信额度而发生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对外担保额度总计为不超过人民币330,000万元(含),其中公司对兄弟维生素的担保额度总计为不超过50,000万元(含)。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承担担保责任的对外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112,921.19万元,均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及全资孙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3.48%,其中公司为兄弟维生素实际承担担保责任的担保总余额为22,539.24万元;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不存在逾期担保累计金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特此公告。
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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