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 2023年9月26日,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363,747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170%,成交最低价为39.28元/股,成交最高价为39.63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4,372,140.04元(不含交易费用)。
一、股份回购的基本情况
2023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8月23日、2023年9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51)。
二、首次实施回购股份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 2023年9月26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363,747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170%,成交最低价为39.28元/股,成交最高价为39.63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4,372,140.04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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