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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滕用雄先生的通知,获悉其所持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本次质押股份不涉及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注:上表中的限售和冻结股份均为高管锁定股。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非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具有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投资收益及投资项目变现。
3、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滕用雄先生本次股份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包括但不限于购销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治理(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或控制权稳定、三会运作、日常管理)等均不产生影响。
5、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
二、备查文件
1、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交易确认书;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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