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8.00亿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7)。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使用该项资金,并对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提高了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
截止至2023年9月25日,公司已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及时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至此,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8.00亿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归还完毕。
特此公告。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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