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规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 此次会议是否存在被否决提案:无
一、召开和参加状况
(一)股东会举行的时长:2023年9月25日
(二)股东会举办地点:广东省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航天城科学大道182号创新大厦C2栋8楼一号会议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公司股东、修复表决权的优先股以及拥有投票权数量状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满足《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流会组织状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集结,采取现场和网上投票相结合的举办,董事长李阳主持此次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的集结和举办程序流程、列席会议工作人员的资质和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流程和表决结果均达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大会真实有效。
(五)董事、公司监事和董事长助理的参加状况
1、企业在位执行董事5人,以现场融合通信方式参加5人;
2、企业在位公司监事3人,以现场融合通信方式参加3人;
3、董事长助理徐斌老先生出席本次会议。
二、提案决议状况
(一)非累积投票提案
1、提案名字:《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期及相关事项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二)涉及到重大事情,应表明5%下列公司股东的表决状况
(三)有关提案决议的有关情况表明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议案均是尤其决议提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数量三分之二以上根据;
2、本次股东大会大会不会有普通决议提案;
3、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1对此中小股东展开了独立记票;
4、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及与该等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联股东对提案1展开了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状况
1、本次股东大会印证的法律事务所:北京中伦(广州市)法律事务所
侓师:田维怡、黄梦婷
2、律师见证结果建议:
本次股东大会的集结和举办程序流程、列席会议工作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股东会的表决程序流程均达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政策法规、行政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真实有效。
特此公告。
广州市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3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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