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 员工持股计划备案日:2023年9月21日
● 员工持股计划备案总数:249亿港元
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相关规定,深圳康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现已完成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下称“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授于状况
(一)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详细情况
2023年8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职工监事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在2023年8月1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公布的《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宜发布了独立意见,职工监事对此次授于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展开了核查并提交了核查意见。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具体如下:
1、首次授予日:2023年8月16日。
2、首次授予总数:249亿港元。
3、首次授予总数:21人。
4、授予价格:17.03元/股。
5、个股由来:企业从二级市场购买的我们公司A股普通股票。
6、具体授于总数和拟授于总数的差别表明
董事会明确员工持股计划授于日后,在经济交纳环节中,8名激励对象个人原因自行放弃认购,涉及到股票数101亿港元。因而此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具体授于数量达到249亿港元,预埋一部分员工持股计划总数不会改变。
(二)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原则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个激励对象之间的分配原则如下表所示:
注:(1)以上任何一名激励对象根据所有高效的股权激励方案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不得超过本激励计划议案公示时企业总股本的1%。集团公司所有高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到的标的股票数量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议案公示时企业总股本的10%。
(2)以上中标值如出现数量和各分项目标值总和末尾数不符合,均是四舍五入缘故而致。
二、本激励计划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分配状况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限自首次授予一部分员工持股计划备案进行之日起止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所有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结束之日止,一般不超过48月。
(2)本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分配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各自为自首次授予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备案之日起12月、24月、36月。激励对象依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内不能转让、用来贷款担保或清偿债务。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历期解除限售日程安排如下表所示:
限售期满时,企业为了满足解除限售要求的激励对象申请办理解除限售事项。在相关承诺时间段内未申请办理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为没有达到解除限售标准而无法申请办理解除限售的该期员工持股计划,企业将按照本激励计划要求的基本原则复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对应并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相关权益不可递延到下一期。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因为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权与此同时限购,不可在二级市场售卖或以其他方式出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约束性股票解除限售期同样。若公司对并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
行复购,该等股权将一并复购。
三、员工持股计划认购资金的验资报告状况
依据中兴财光华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开具的《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中兴财光华检审字(2023)第204004号),截止2023年9月11日,企业已接收 21名激励对象交纳的249亿港元限制性股票的申购款,金额达rmb4,240.47万余元。公司股本金额为16,000万余元,此次员工持股计划授于结束后,提升股权激励计划增发股票249亿港元,降低库存股(即无限售要求的流通股本)249亿港元。
四、限制性股票的备案状况
2023年9月20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将企业249万股股份特性由无限售标准流通股本调整为比较有限售标准流通股本。
2023年9月21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过户登记确认书》,将企业249亿港元比较有限售标准流通股本从公司回购专用型股票账户产权过户至21名激励对象的股票账户。
本激励计划授于备案的限制性股票总共249亿港元,备案进行日期是2023年9月21日。
五、授于前后左右对公司控股股东产生的影响
此次员工持股计划授于结束后不会造成企业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产生变化。
六、公司股权结构变化情况
此次员工持股计划授于进行前后左右,企业公司股权结构变化情况如下所示:
七、本次募集资金应用方案
公司本次首次授予员工持股计划接收到的申购款将全部用于填补企业流动资金。
八、此次员工持股计划授于之后对财务状况产生的影响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以首次授予日收盘价格明确限制性股票的投资性房地产,并把最终确认本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相关费用将于本激励计划的执行过程中依照解除限售占比分期付款摊销费。由本激励计划所产生的鼓励成本费将于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股东会已经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3年8月16日,经测算,预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历期会计成本产生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注:以上结论并不等于最后的会计成本,具体会计成本不仅与具体授于日、授予价格和授于总数有关,还和具体起效和失效的利益总数相关,以上费用摊销对公司经营成效的危害最后的结果以会计事务所开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标准。
企业以现在信息内容初步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效果前提下,员工持股计划费用摊销费对期限内各年净利润有很大的影响,但影响分析并不大。若考虑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的发展所产生的正方向功效,从而激起管理团队的主动性,提升运营效率,本激励计划将对公司长期性业绩增长发挥重要作用。
特此公告。
深圳康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9月23日
未经数字化报网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违者必究。
特别提醒:如内容、图片、视频出现侵权问题,请发送邮箱:tousu_ts@sina.com。
风险提示:数字化报网呈现的所有信息仅作为学习分享,不构成投资建议,一切投资操作信息不能作为投资依据。本网站所报道的文章资料、图片、数据等信息来源于互联网,仅供参考使用,相关侵权责任由信息来源第三方承担。
Copyright © 2013-2023 数字化报(数字化报商业报告)
数字化报并非新闻媒体,不提供新闻信息服务,提供商业信息服务
浙ICP备2023000407号数字化报网(杭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浙公网安备 330127020004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