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披的内容真实、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醒:
1. 中西部金属复合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上市企业”、“西部材料”)下级子公司西安诺泊尔稀贵金属原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下称“西诺稀有”“外国投资者”“拟上市公司”)不特定合格投资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且在北交所(下称“北京交易所”)发售申请存有不能通过北交所(下称“北京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或证监会登记注册的风险性。
2. 西诺稀有存有因发行失败而不能在北京交易所发售风险。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西诺稀有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企业,股票简称:西诺稀有,证券代码:873575。公司持有西诺稀有47,220,000股,持股比例为60%。西诺稀有拟不特定合格投资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现就相关事宜进度提醒如下所示:
一、有关西诺稀有调节不特定合格投资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售成本价的现象
依据《关于高质量建设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意见》及北京交易所、全国股转公司公布的八项改革创新积极探索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提升新股发行定价的市场化水平,经西诺稀有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大会、第二届职工监事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确定调节本次发行上市方案里的发售成本价,不会再提早明确发售成本价,详细如下:
调整前:
5、发售成本价:发售成本价为10.80元/股。最后发行价由股东大会授权股东会与主承销商在发行时,充分考虑市场状况、企业成长型等多种因素及其询价采购结论,并参考发售前一定期内的交易价格共同商定。如果以后市场情况发生较大变化,企业将根据情况调节发售成本价。
调整:
5、发售成本价:以后续询价采购或标价结果作为发售成本价。
除了上述调节外,西诺稀有首发上市策略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
具体情况可查看西诺稀有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http://www.neeq.com.cn)公布的相关公告。
二、风险防范
1. 西诺稀有不特定合格投资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且在北京交易所发售申请存有不能通过北京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或证监会登记注册的风险性。
2. 西诺稀有不特定合格投资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且在北京交易所发售申请存有因发行失败而不能在北京交易所发售风险。
本公司将根据相关事宜工作进展严格执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心且慎重管理决策项目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西部金属复合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2023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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