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规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及《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下称“募集说明书”)的承诺,企业本次发行的“华特可转债”自2023年9月27日起可交换为公司股权。
企业现将此次向不特定对象发售可转债,对不符合科创板新股投资者适当性标准的企业可转换债券投资人持有“华特可转债”不可以股权转让风险,提醒如下所示:
一、可转债首发上市状况
(一)可转债发行状况
依据中国证监会(下称“证监会”)开具的《关于同意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批准〔2023〕158号),广东省华特气体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批准向不特定对象发售可转债发行量为6,460,000张,每一张颜值金额为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646,000,000元,扣减包销及证券承销费等与发售相关费用共计人民币7,821,867.92元,募集资金净额为638,178,132.08元。交易方式选用向除权日收盘后登记在册的外国投资者股东先行配股,股东先行配股后账户余额一部分(含股东舍弃优先选择配股一部分)利用上海交易所交易软件在网上向公众投资人开售的形式进行,申购不够64,600.00万元由承销商(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二)转债上市状况
经上海交易所允许,公司本次可转债于2023年4月14日开始在上海交易所挂牌出售,债卷称之为“华特可转债”、债卷代码为“118033”。
(三)可转债转股时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完毕之时(2023年3月27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时间起止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23年9月27日至2029年3月20日止。
二、不符科创板新股投资者适当性标准的企业可转换债券投资人持有此次可转换债券不可以股权转让风险
企业为科创板上市公司,此次向不特定对象发售可转债,参加可转债转股的投资人,必须符合科创板新股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范。参与科创板可转换债券的投资人,可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债券开展买入或卖出实际操作,如可转换债券持有者不符科创板新股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范的,可转换债券持有者不能把其所持的可转债转换成企业股票。投资者需关心因自身不符科创板新股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范而造成其所持可转换债券没法股权转让所存在的风险及很有可能带来的影响。
三、别的
投资人如需了解“华特可转债”的许多相关知识,请查阅公司在2023年3月1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公布的《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联络单位:证券事务部
联系方式:0757-81008813
电子邮件:zhengqb@huategas.com
特此公告。
广东省华特气体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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