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披的内容真实、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醒:
1、本次股东大会举办期内无提升、否定或调整提议的现象;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融合网上投票的形式举办。
一、召开和参加状况
华峰有机化学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决议由企业第八届董事会集结并且于本次大会举办十五日前以公示方法下达通知。现场会议于2023年9月22日在下午15:00在浙江省瑞安市开发区经济开发区大路1688号行政楼二楼205会议室召开;网上投票时长:2023年9月22日。在其中,利用深圳交易所交易软件开展网上投票时间为2023年9月22日 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根据深圳交易所互联网技术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22日9:15一15:00的任意时间。
会议由董事会集结,董事长杨从登老先生组织,公司部分执行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印证侓师等相关人员出席了此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决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政策法规、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及《公司章程》等企业制度的规定。
进行现场和网上投票股东97人,意味着股权3,448,803,409股,占上市企业总股份的69.4967%。在其中:进行现场投票的公司股东13人,意味着股权3,236,909,027股,占上市企业总股份的65.2268%。根据网上投票股东84人,意味着股权211,894,382股,占上市企业总股份的4.2699%。
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整体情况:
进行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89人,意味着股权232,729,282股,占上市企业总股份的4.6897%。在其中:进行现场投票的中小投资者5人,意味着股权20,834,900股,占上市企业总股份的0.4198%。利用网上投票的中小投资者84人,意味着股权211,894,382股,占上市企业总股份的4.2699%。
二、方案决议状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捐赠的议案》
总决议状况:
允许3,437,973,895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860%;抵制10,827,514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140%;放弃2,00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中小投资者总决议状况:
允许221,899,76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5.3467%;抵制10,827,51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4.6524%;放弃2,00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9%。
三、侓师开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浙江省玉海法律事务所冯金伟、陈雅凡侓师当场印证,并提交印证建议,觉得:企业本次股东大会的集结与举办程序流程、参加现场会议工作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流程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做出的决议合理合法、合理。
四、备查簿文档
1、企业2023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决议决定;
2、浙江省玉海法律事务所开具的印证建议。
华峰有机化学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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