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披的内容真实、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醒:
1、此次解除限售的股权数量达到350,000股,涉及到1名股东,总股本的0.1897%;
2、此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是2023年9月26日(周二);
3、此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权来源为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该部分股份自2020年12月24日起限购,2021年12月27日起可解除限售,因早期该股东所持股份没有进行土地确权,因此于土地确权结束后申请办理解除限售事项。
一、首次公开发行情况及上市以来总股本变化趋势
依据中国证监会“证监批准[2020]3331号”《关于核准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及其深圳交易所“深圳上[2020]1256号”《关于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票上市的通知》,长春市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吉大正元”“企业”)向社会公布发售人民币普通股(A股)个股45,100,000股,并在2020年12月24日在深圳交易所挂牌交易。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总市值为135,30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总市值为180,400,000股。
2021年5月20日,企业2020本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在2021年6月1日实行了2020本年度权益分派计划方案,以总市值180,400,000股为基准,向公司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7人民币(价税合计),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5月26日公布于证监会特定信息披露网址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企业在权益分派期内没有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股份回购,没有对公司总股本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总数造成影响。
2021年5月20日,企业2020本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在2021年6月15日举办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八届职工监事第八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于2021年10月28日举办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八届职工监事第十一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分别于2021年7月9日、12月9日办理完成初次及预埋员工持股计划授于登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企业公布于证监会特定信息披露网址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上述事项造成公司总股本和限购标准股权总数产生变化,没有对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总数造成影响。
2021年12月27日,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一部分公司股东所持股份限售期期满,企业根据相关规定办了股权解除限售步骤并披露,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2月23日公布于证监会特定信息披露网址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上述事项导致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限购标准股权总数发生改变,未危害公司总股本。
2022年4月24日,企业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允许在企业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届满后,凡符合解除限售要求的激励对象所持有的30%约束性股票解除限售,企业分别在2022年7月、2022年12月申请办理上述情况解除限售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分别在2022年7月11日、2022年12月9日公布于证监会特定信息披露网址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第一期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份第一期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上述事项导致企业限购标准股权总数产生变化,没有对公司总股本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总数造成影响。
2022年5月20日,企业2021本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在2022年6月7日实行了2021本年度权益分派计划方案,以总市值186,400,000股为基准,向公司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0人民币(价税合计),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5月31日公布于证监会特定信息披露网址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企业在权益分派期内没有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股份回购,没有对公司总股本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总数造成影响。
2022年5月20日,企业2021本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4名激励对象辞职,其已获授但还没有解除限售的5.3亿港元应进行复购,公司在2022年8月办理完成有关回购注销事项,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8月27日公布证监会特定信息披露网址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上述事项造成公司总股本及限购标准股权总数均产生变化,没有对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总数造成影响。
2023年4月24日,企业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股份的议案》,允许企业回购注销1,870,700股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在2023年8月办理完成有关回购注销事项,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8月4日公布证监会特定信息披露网址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上述事项造成公司总股本及限购标准股权总数均产生变化,没有对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总数造成影响。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184,476,300股,在其中并未解除限售的股权数量达到71,115,459股,总股本的38.55%。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经发行的股份中,并未解除限售的股权数量达到68,676,259股,总股本的37.23%。
二、申请办理解除股份限售公司股东兑现承诺状况
(一)解除股份限售的有关服务承诺
依据《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之上市公告书》及其陈健生先生在企业上市前做出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自己持有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经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发行之日起12个月不转让或者由他人管理方法,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自己如违反上述股权变化有关服务承诺,将按照法律、政策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负法律责任。”
(二)服务承诺完成状况表明
截至本公告日,陈健生先生在限售期间均严格执行服务承诺,不会有因有关服务承诺不履行从而影响此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状况。此次申请办理解除股份限售股东没有非营利性占有企业资金的现象,公司对其不会有违规担保的现象。
三、此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分配
(一)此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2023年9月26日(周二);
(二)此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达到350,000股,占公司总总股本的0.1897%;
(三)此次申请办理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共1户;
(四)此次解除限售股东全称是陈健生,其所持限售股份总数为350,000股,未能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有关股权不会有质押贷款、冻结的情况。
四、此次解除限售前后左右企业公司股权结构变化趋势
公司本次解除限售后,股权变化情况如下所示:
五、承销商的核查意见
经核实,招商合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承销商”)觉得:此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合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此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总数、上市流通时长符合有关法律政策法规、相关制度和公司股东服务承诺;企业相关信息披露真正、精确、详细。承销商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事宜情况属实。
六、备查簿文档
1、吉大正元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报告;
2、吉大正元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格;
3、股权结构表和限售股份统计表;
4、吉大正元股东会有关公司股东解除限售股权有关情况的解释;
5、招商合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有关长春市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一部分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长春市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3029 股票简称:吉大正元 公示序号:2023-084
长春市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性公司股东
会议的提示性公告
我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披的内容真实、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依据长春市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企业”)于2023年9月12日举行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定,企业定为2023年9月28日举办2023年第三次股东大会决议(下称“本次股东大会”),企业已披露《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2023-082)及其《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决议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的举办,为了方便股东行使表决权,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提醒如下所示:
一、召开工作会议的相关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3年第三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三)召开的合法、合规:企业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此次会议的招集程序流程符合有关法律、行政规章、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召开时长
1、现场会议时间是在:2023年9月28日(星期四)在下午14:00
2、网上投票时间是在:2023年9月28日
3、利用深圳交易所交易软件开展网上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28日早上9:15一9:25,9:30一11:30,在下午13:00一15:00
4、根据深圳交易所互联网技术投票软件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28日早上9:15一下午15:00
5、召开方法: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决议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的。同一股权只能选当场投票和网上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投票权发生反复投票选举的,以第一次合理投票选举结果为准
(1)当场决议:包含公司股东自己参加或者通过填好授权书授权代理人参加
(2)网上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交易所交易软件与互联网投票软件向股东
提供网络方式的微信投票,股东需在本通知列明的相关期限内通过以上系统实现网上投票
6、大会参加目标:
(1)于证券登记日2023年9月21日(星期四)中午收盘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我们公司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及出席会议决议;不能亲自参加现场会议股东可受权别人委托参加,被授权人无须为本公司公司股东
(2)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企业聘请的侓师
7、现场会议举办地址:北京海淀区知春路56号中航科技商务大厦4层会议厅
二、会议审议事宜
(一)提议名字
以上提议1、提议2需经出席会议的公司股东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一致通过;提议1涉及到关联方交易,关系公司股东需要对该议案回避表决,且不得接纳公司股东授权委托进行投票。
之上提议的表决结果将会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记票并披露。(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及直接或合计持有上市企业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外的公司股东)。
(二)公布状况
以上提议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九届职工监事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主要内容请参阅企业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大会备案方式
(一)备案方法
1、公司股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法人代表委托委托代理人列席会议。法人代表出席会议的,需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个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人需持委托代理人个人身份证、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开具的授权书(配件三)、公司股东个股账户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持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需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授权书、受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3、外地公司股东可采取信件、发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办理相关手续,公司股东请认真填好《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配件二)便于备案确定。发传真或信函请在2023年9月22日(星期五)17:00前送到企业证券事务部(信封袋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眼)。电子邮箱请在2023年9月22日(星期五)17:00前发送到ir@jit.com.cn。企业拒绝接受手机备案。
(二)备案地址
详细地址(北京市):北京海淀区知春路56号中航科技商务大厦4层 邮政编码:100028
手机:010一62618866 发传真:010一82610068
(三)登记时间
2023年9月22日(星期五)早上9:30一11:30、在下午14:00一17:00
(四)常见问题
此次2023年第三次股东大会决议的开会时间大半天,参加现场会议股东自行安置吃住、交通费,并请携带有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主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与网上投票的具体操作步骤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给予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能通过深圳交易所交易软件与互联网投票软件(网站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与网络投票,网上投票的具体操作步骤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宜
(一)参与网上投票的具体流程详见附件一,出席会议公司股东申请表详见附件二,授权书详见附件三,出席人身份证与授权书必须出示正本;
(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企业3%以上股份的股东,能将临时性提议于召开十天前书面形式提交给董事会。
六、备查簿文档
(一)企业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定;
(二)企业第九届职工监事第五次会议决定。
七、配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配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
配件三:《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长春市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一日
附件一:
参与网上投票的具体流程
一、网上投票程序
1、网络投票编码:363029 网络投票通称:正元网络投票
2、填写决议建议或竞选投票数。
对非累积投票提议,填写决议建议:允许、抵制、放弃。
3、建议决议
1)对非累积投票提案,填写决议建议,允许、抵制、放弃。
2)公司股东对总提案进行投票,算作对除总计网络投票提案以外的其他全部提案表述同样建议。
3)在公司股东对同一提案发生总提议与分提案反复网络投票时,以第一次合理网络投票为标准。如公司股东先对分提案投票选举,还要对总提案投票选举,则以已投票选举的分提案的表决建议为标准,其他未决议的议案以总提案的表决建议为标准;如先向总提案投票选举,再对分提案投票选举,则是以总提案的表决建议为标准。
4)对同一提案的投票以第一次合理申请为标准,不可撒单。
4、如果需要查看公开投票,请在网络投票当日在下午18:00后登陆深圳交易所互联网技术投票软件(http://wltp.cninfo.com.cn),点一下“网络投票查看”作用,可以看一下本人网上投票结论,或者通过网络投票委托证劵公司业务部查看。
二、利用深圳交易所交易软件网络投票程序
1、网络投票时长:2023年9月28日的股票交易时间,即早上9:15一9:25,9:30一11:30,在下午13:00一15:00。
2、公司股东可登陆证劵公司买卖手机客户端根据交易软件网络投票。
三、根据深圳交易所互联网技术投票软件网络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技术投票软件逐渐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9月28日早上9:15一下午15:00。
2、公司股东通过网络投票软件开展网上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验证,获得“深圳交易所个人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人手机服务密码”。实际身份证书申请可以登录互联网技术投票软件http://wltp.cninfo.com.cn 标准引导频道查看。
3、公司股东依据获得的手机服务密码或个人数字证书,可以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的时间内根据深圳交易所互联网技术投票软件进行投票。
配件二:
长春市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司股东出席会议申请表
配件三:
长春市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股东大会决议授权书
兹全权负责受权___________(老先生/女性)意味着自己参加长春市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股东大会决议,并代表个人对会议审议的各种提案按照本授权书指示履行选举权,并委托签定此次会议必须签定的相关文件。
我们公司/个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表决建议如下所示:
受托人姓名盖章(法人股东签字,公司股东盖上法人公章):
受托人有效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股东账户号:
受委托人(委托代理人)签字:
受委托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
授权委托日期:
附表:
1、请把决议建议在“允许”“抵制”或“放弃”对应的空格符内打“√”,多刷或没打视作放弃。
2、委托期限:自授权书签定之日起止本次股东大会完毕。
3、企业授权委托须加盖公章。
4、授权书打印或者按之上文件格式自做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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