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披的内容真实、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交地产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事项申请办理于2023年6月6日得到深圳交易所发售审批核心审批通过,并且于2023年6月27日接到中国证监会(下称“证监会”)开具的《关于同意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批准[2023]1347号)。
由于企业2023年半年度业绩较去年同期有所下降,依据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3号》《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等相关规定,企业以及相关中介服务对会议后事宜出具了会议后事宜承诺书,并且对募集说明书(申请注册稿)、发行保荐书等相关材料展开了实时同步。具体内容详见企业同一天公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文件。
公司将根据本次发行的工作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中交地产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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