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醒
西安市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爱科赛博”、“外国投资者”或“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且在新三板转板(下称“本次发行”)申请早已上海交易所(下称“上海交易所”)发售审核委员会表决通过,并且已经中国证监会允许申请注册(证监批准〔2023〕1493号)。
本次发行选用向参加战略配售的投资人定项配股(下称“战略配售”)、线下向满足条件的投资人询价采购配股(下称“网下发行”)与在网上向拥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购存托市值的社会发展公众投资者标价发售(下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湘江证券承销”或“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出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
经发行人和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共同商定,本次发行股权数量达到2,062.0000亿港元,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是25.00%,均为公开发行新股,股东没有进行公开发售股权。此次发行后总市值为8,248.0000亿港元。
本次发行原始战略配售数量达到309.3000亿港元,占发售总数的15.00%。参加战略配售的投资人约定的认购资金已经在规定的时间内汇进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指定银行帐户。本次发行最后战略配售数量达到125.3493亿港元,占发售总数的6.08%。原始战略配售股票数与最后战略配售股票数的差值183.9507亿港元回拔至网下发行。
战略配售回拔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发行数量达到1,410.8507亿港元,占扣减最后战略配售总数后发行量的72.85%;网上发行数量达到525.8000亿港元,占扣减最后战略配售总数后发行量的27.15%。
本次发行价格是69.98元/股。
依据《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下称“《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和《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公告》(下称“《发行公告》”)发布的回拨机制,因为此次网上发行基本合理认购倍率大约为2,771.83倍,超出100倍,发行人和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对线下、网上发行规模进行控制,将扣减最后战略配售一部分后此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10%(向上取整至500股整数,即193.7000亿港元)个股由线下回拔至在网上。
在网上、线下回拨机制启动时,线下最后发行量为1,217.1507亿港元,占扣减最后战略配售总数后发行量的62.85%;在其中线下无限售期一部分最后发行新股数量达到1,095.2175亿港元,线下有限售期一部分最后发行新股数量达到121.9332亿港元;在网上最后发行量为719.5000亿港元,占扣减最后战略配售总数后发行量的37.15%。
回拨机制启动时,网上发行最后中标率为0.04936782%。
敬请投资者密切关注本次发行交款阶段,并且于2023年9月20日(T+2日)立即执行交款责任:
1、网下投资者应依据本公告,于2023年9月20日(T+2日)16:00前,按最终决定的发行价69.98元/股与获配总数,立即足额缴纳新股申购资产,认购资金应当于2023年9月20日(T+2日)16:00前到帐。
网下投资者好似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尽快按每只新股各自交款。同一天获配多只新股的现象,如只汇一笔合计额度,合拼交款就会造成进账不成功,从而产生的后果由投资人自己承担。
在网上投资人认购中新股后,应依据本公告执行资产交割责任,保证其资金帐户在2023年9月20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申购资产,不足部分视作放弃认购,从而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人自己承担。投资人账款划付需遵守投资人所属券商的有关规定。
在出现线下和线上投资人交款认购的股权总数总计不少于扣减最后战略配售总数后此次发行数量70%时,本次发行因线下、在网上投资人未足额缴纳申购款而放弃认购的个股由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承销。
2、此次网下发行部分为占比限购方法,网下投资者理应服务承诺其获配股票数的10%(向上取整测算)限售期限为自外国投资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时候起6月。即每一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里,90%的股权无限售期,自此次发行新股在上交所上市买卖的时候起就可以商品流通;10%的股权限售期为6六个月,限售期自此次发行新股在上交所上市买卖的时候起算起。
网下投资者参加基本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好限售期分配,一旦价格则视为接纳本次发行的线下限售期分配。
3、在出现线下和线上投资人交款认购的股权总数总计不够扣减最后战略配售总数后本次发行数量70%时,发行人和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将中断此次新股上市,并针对中断发售的原因及后面分配开展信息公开。
4、线下和线上投资人得到配股后,应准时足额缴纳新股申购资产。所有合理价格配售对象务必参加网下申购,未参与认购或者未全额参加认购的,以及获得基本配股的网下投资者未能及时足额缴纳新股申购资金,将被视为毁约并要承担赔偿责任,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立即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办理备案。
线上投资人持续12个月总计发生3次中签但并未全额交款的情形时,自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接到弃购申报之日起6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隔日)内不得参加新股上市、存托、可转债、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摇号。放弃认购次数依照投资人具体舍弃认购新股、存托、可转债、可交换公司债券的频次分类汇总。
5、本公告一经发刊,即视作向已参加网上摇号并新股的网上投资人和网下发行得到配股中的所有配售对象送到获配缴款通知。
一、战略配售最后的结果
(一)参加目标
本次发行中,参加战略配售的投资人的挑选在决定《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上证指数发〔2023〕33号)(下称“《实施细则》”)、投资人资质证书及其市场状况后综合确定,主要包含:
(1)参加投股的保荐代表人有关分公司:湘江证券承销总公司成立的另类投资分公司长江证券创新投资(湖北省)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湘江自主创新”);
(2)外国投资者的高级管理人员与骨干员工参加此次战略配售成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长江资管至尊星耀爱科赛博职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下称“爱科赛博职工资产管理计划”)。
截至本公告公布之时,以上参加战略配售的投资人已经与外国投资者签定战略配售协议书。对于此次参加战略配售的投资人的审查状况详细2023年9月15日(T-1日)公示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专项核查报告》和《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专项核查之法律意见》。
(二)获配结论
2023年9月14日(T-2日),发行人和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依据初步询价结论,共同商定本次发行价格是69.98元/股,本次发行总规模约为144,298.76万余元。
根据《实施细则》“融资规模10亿元以上、不够20亿的,投股比例是4%,但总额不超过6,000万余元”,湘江自主创新已足额缴纳战略配售认购资金6,000.0000万余元,此次获配股票数824,800股,原始交款金额超过最后获配股票数相匹配数额的不必要账款,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将于2023年9月22日(T+4日)以前,根据交款原途径退还。
本次发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与骨干员工通过建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爱科赛博职工资产管理计划的形式参加认购股份数量不超过此次发行股权数量10.00%,即2,062,000股,同时参与申购经营规模额度限制不得超过3,000.0000万余元。爱科赛博职工资产管理计划已足额缴纳战略配售认购资金总计3,000.0000万余元,共获配428,693股。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将于2023年9月22日(T+4日)之前将超量交款一部分根据原途径退还。
综上所述,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结果如下:
二、网上摇号中签结果
依据《发行公告》,发行人和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已经在2023年9月19日(T+1日)早上在上海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28号上海市证券大厦北塔707室展开了本次发行网上发行摇号申请抽签仪式。摇号申请典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公正的原则开展,摇号申请过程与结论早已由上海市中国东方财产公证。中签结果如下所示:
凡参加网上发行认购爱科赛博个股的投资人所持有的认购配号尾数与其他号同样的,则是中签号码。中签号码一共有14,390个,每一个中签号码只有申购500股爱科赛博个股。
三、网下发行认购情况和基本配股结论
(一)网下发行认购状况
依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令〔第208号〕)、《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上证指数发〔2023〕33号)、《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上证指数发〔2023〕36号)、《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18号)及其《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和《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分类评价和管理指引》(中证协发〔2023〕19号)等有关规定,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对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人资质展开了审查和确认。根据上海交易所业务流程管理系统平台(发售包销业务流程)最后接收到的合理认购结论,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做出如下统计分析:
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工作中已经在2023年9月18日(T日)完毕。经核实确定,《发行公告》公布的300家网下投资者管理工作的8,100个合理价格配售对象全部按照《发行公告》要求进行了网下申购,线下合理股票数量3,851,950亿港元。
(二)线下基本配股结论
依据《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发布的网下配售标准,发行人和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对网下发行股权进行了初步配股,各种网下投资者合理认购及基本配股结果如下:
注:1、基本配股占比=此类投资人基本获配总产量/此类投资人合理认购总产量
2、如出现数量和各分项目标值总和末尾数不一致的状况,均是四舍五入原因导致。
之上基本配股安排及结论合乎《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发布的配股标准。最后各配售对象获配状况详细“附注:网下投资者基本配股统计表”。
四、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联系电话
网下投资者对该公示所发布的网下配售结论如有问题,请向本次发行的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联络。
主要联系电话如下所示:
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王初
详细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198号世纪汇广场一座28楼
手机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手机:021-61118563,021-61118571
发传真:021-61118973
外国投资者:西安市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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