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 此次会议是不是有无决议草案:无
一、召开和参加状况
(一)股东会举行的时长:2023年9月18日
(二)股东会举办地点:湖北宜昌市高新区发展大道62号悦和商务大厦2606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修复表决权的优先股以及持有股份状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满足《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交流会组织状况等。
此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上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由董事会集结,董事长李国璋老先生因工无法列席会议,会议由副董胡坤裔老先生组织。此次会议的集结、举办程序流程、表决方式及召集人和主持人资质合乎《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董事、公司监事和董事长助理的参加状况
1、企业在位执行董事13人,参加1人,老总李国璋,执行董事舒龙、袁兵、郑源、程亚利因工无法列席会议,独董张小燕、崔立交桥、曹先军、李钟华、蒋春黔、胡国荣、薛冬峰以事休假无法列席会议;
2、企业在位公司监事5人,参加1人,监事长王相森,公司监事龚军、李美辉、谢娟因工无法列席会议;
3、董事长助理鲍伯颖列席会议;一部分管理层列席。
二、提案决议状况
(一)非累积投票提案
1、提案名字: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二)有关提案决议的有关情况表明
无。
三、律师见证状况
1、本次股东大会印证的法律事务所:北京市中伦(武汉市)法律事务所
侓师:褚思宇、浮晓丹
2、律师见证结果建议:
本次股东大会的集结、举办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工作人员资格、召集人资质真实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流程、表决结果真实有效。
特此公告。
湖北省兴发化工厂集团有限公司
股东会
2023年9月19日
● 手机上网公示文档
经公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名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律服务合同
● 上报文档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加盖股东会公章的股东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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