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确保公告内容的实际、准确和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醒: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定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属于变动过去股东会已经通过决议的状况。
一、公司股东大会的召开和参加状况
1、召开时长
现场会议举办时间是在:2023年9月18日(星期一)在下午14:00逐渐;
网上投票时长:2023年9月18日,在其中根据深圳交易所交易软件进行投票时间为2023年9月18日早上9:15-9:25,9:30-11:30,在下午13:00-15:00;根据深圳交易所互联网技术投票软件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9月18日早上9:15-在下午15:00。
2、召开和表决方式:
此次会议采用现场会议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的。
3、召集人:董事会。
4、现场会议举办地址:浙江绍兴市越城区中兴大道22号公司会议室。
5、现场会议节目主持人:老总金言荣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集结和举办合乎《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大会参加状况
1、公司股东出席会议的整体情况:
进行现场和网上投票股东 7 人,意味着股权69,007,400股,占上市企业总股份的69.0074%。在其中:进行现场投票的公司股东5人,意味着股权69,000,000股,占上市企业总股份的69.0000%。根据网上投票股东 2 人,意味着股权 7,400 股,占上市企业总股份的0.0074%。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整体情况:
进行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 2 人,意味着股权 7,400 股,占上市企业总股份的0.0074%。在其中:进行现场投票的中小投资者0人,意味着股权0股,占上市企业总股份的0.0000%。利用网上投票的中小投资者 2 人,意味着股权 7,400 股,占上市企业总股份的0.0074%。
3、公司部分执行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及印证律师等行业人士参加(出席)了大会。
三、提案决议表决状况
此次会议采取现场决议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的,审议通过了下列提案:
提案1:表决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决议状况:
允许69,007,40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抵制0 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放弃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总决议状况:
允许 7,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00.0000%;抵制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放弃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见证状况
(一)法律事务所名字: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二)侓师名字:姚轶丹、郭磊
(三)总结性建议:本所律师觉得,本次股东大会的集结和举办程序流程、召集人资质、参会工作人员资质、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均达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政策法规、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根据的决议均真实有效。
五、备查簿文档
1、浙江金道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股东大会决议决定;
2、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开具的《关于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交易中心标准的其他资料。
特此公告。
浙江金道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股东会
2023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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