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示基本资料
注:基金收益分配后份额净值不得低于颜值:即基金收益分配标准日的份额净值减掉每部门基金认购利润分配额度后不得低于颜值。本基金此次年底分红合乎基金合同有关规定。
2 与年底分红有关的更多信息
注:“红股派发日”就是指红股款自股票基金存管账户划到的日期,非投资人具体接到红股款日期。挑选红股方法的投资人市场红利款将在2023年9月21日 (红股派发日)自股票基金存管账户划到。
3 别的必须提醒的事宜
(1)利益备案日(如该日为对外开放日)申请办理认购的基金认购不具有此次年底分红利益,利益备案日(如该日为对外开放日)申请办理赎出的基金认购具有此次年底分红利益。
(2)本基金默认分红方式为股票分红。此次分红方式会以利益备案日工商登记注册系统软件记载的分红方式为标准。
(3)依照有关交易规则要求,红利再投资一部分的市场份额持有期将自2023年9月20日逐渐重算。
(4)持有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或拨通本平台客服电话号码查询工商登记注册系统软件记载的分红方式。有意向变动分红方式的持有者请尽快在2023年9月18日前(含当日) 到销售机构营业网点或者通过销售机构所提供的别的非现场执法交易规则改动分红方式。
(5)此次年底分红红利再投资市场份额确定日期是2023年9月20日,如果在本基金近期一个开放期申请办理赎出且持股时长低于7日的红利再投资市场份额将加收1.5%的赎回费用。
(6)资询方法:
①登录本企业官网http://www.ubssdic.com。
②拨通我们公司在线客服咨询:400-880-6868、0755-83160000。
③向本基金的各个市场销售服务网点。
未经数字化报网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违者必究。
特别提醒:如内容、图片、视频出现侵权问题,请发送邮箱:tousu_ts@sina.com。
风险提示:数字化报网呈现的所有信息仅作为学习分享,不构成投资建议,一切投资操作信息不能作为投资依据。本网站所报道的文章资料、图片、数据等信息来源于互联网,仅供参考使用,相关侵权责任由信息来源第三方承担。
Copyright © 2013-2023 数字化报(数字化报商业报告)
数字化报并非新闻媒体,不提供新闻信息服务,提供商业信息服务
浙ICP备2023000407号数字化报网(杭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浙公网安备 330127020004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