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8月25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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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自2023年8月28日(含)起,东方红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暂停接受单个基金账户在代销机构对本基金各类份额合计单日累计金额2,000万元以上(不含2,000万元)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转换转入)业务申请,即,如单个基金账户在代销机构日累计申请金额超过2,000万元,按申请金额从大到小进行排序,若存在单笔金额超过2,000万元的申请,则对该笔申请不超过2,000万元(含2,000万元)的部分予以确认,其余申请(若有)管理人有权不予确认;若单笔金额均未超过2,000万元,则逐笔累加至符合不超过2,000万元限额(含2,000万元)的部分给予确认,其余部分管理人有权不予确认。在暂停代销机构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期间,本基金各类份额的赎回业务正常办理。
(2)本公告中的限制金额调整仅适用于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提交的本基金相关份额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转换转入)业务申请。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办理前述业务的,不受此次限制金额调整影响。
(3)本基金各类份额恢复办理代销机构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时间将另行公告。
(4)如有疑问,投资者可登录公司网站:www.dfham.com查询或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9200-808咨询。
(5)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最新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8月25日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旗下部分基金在网上直销平台的定投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3年8月28日(含)起,调整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在网上直销平台的定投费率优惠活动。
一、调整内容
自2023年8月28日(含)起,个人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平台进行下列基金份额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时,优惠费率按照原申购费率的1%执行,如原申购费适用固定费用的,按照原固定申购费用的1%执行。
二、基金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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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要提示
1.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上述基金最新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相关公告等信息披露文件。
2.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3. 如有疑问,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请:
(1)公司网站: http://www.dfham.com
(2)公司客服热线: 400-920-0808
本公告解释权归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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