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19 简称证券:亿帆医药 公告编号:2023-051
亿帆制药有限公司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裁
回购股份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8月18日,亿帆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裁程先锋提交的《关于亿帆医药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信》。程先锋建议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的形式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如下:
1、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裁程先锋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为了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维护投资者的利益,建议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在未来适当的时间回购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长期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有效结合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确保公司长期经营目标,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未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和股份变更公告后3年内转让回购股份的,依法办理减少注册资本的手续,注销未转让股份。
二、二。提议人的提议内容
1、股份回购类型: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目的:在未来适当的时间用于员工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未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和股份变更公告后3年内使用回购股份的,取消未使用的回购股份;国家调整有关政策的,按照调整后的政策实施回购计划;
3、股份回购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4、股票回购价格:不超过20.57元/股(含);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3000.00万元(含),不超过5000.00万元(含);
6、回购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7、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批准回购计划之日起12个月内;
8、回购股份的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根据回购金额的下限,计算回购价格的上限为20.57元/股,回购金额约为145.84万股,回购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12%;按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50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20.57元/股计算,回购约243.07万股,回购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20%。
三、提议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案人程先锋先生在提案前6个月内不买卖公司股份,不与回购计划产生利益冲突,不存在内幕交易和市场操纵。
四、提案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计划
建议程先锋先生在回购期间没有增加或减少公司股份的计划。如果未来计划实施股份增减计划,程先锋先生和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提议人的承诺
提案人程先锋承诺,公司将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股份回购,并在审议股份回购的董事会上投票。
六、风险提示
公司将尽快认真研究上述内容,制定合理可行的股份回购计划,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回购事项在实施前应按规定执行相关审批程序。仍存在不确定性。请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亿帆制药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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