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浙大网新 证券代码:600797 编号:2023-038
浙大网络新技术有限公司
关于解除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和再质押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2023年8月16日,公司股东浙江大学网络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络新集团”)持有公司总股份94、463、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19%。解除质押再质押后,网络新集团累计质押股份63、45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7.17%,占公司总股本的6.18%。
公司最近收到浙江浙江大学网络新集团有限公司股东的函,了解到其持有的部分股份已办理质押终止和再质押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解除股份质押情况
2023年8月16日,网新集团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质押2200万股无限流通股,办理质押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
注:目前,在网新集团减持计划实施期间,表中的“持股数”为网新集团2023年8月16日收盘时持有的公司股份数,“占其持股比例”、“持股比例”、根据持股数量计算“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持股比例”,下同。
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将用于后续质押,具体情况见“二、本次股份质押”。
二、本次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
2、质押股份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的担保或其他担保用途。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
截至公告披露日,网新集团累计质押股份如下:
■
三、质押上市公司最大股东股份
1、第一大股东质押股份将在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分别到期
■
网络新集团信用状况良好,具有偿还资金的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为营业收入。质押的风险是可控的。在质押期内,如果后续清算或强制清算的风险,网络新集团将采取措施处理上述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补充保证金、补充质押和提前还款。
2、截至公告披露日,网络新集团不侵犯上市公司利益,如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非法担保、关联交易等。
3、第一大股东质押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质押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融资信贷、融资成本、可持续经营能力等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本质押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组成,也不会影响最大股东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的相关性,也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的变更。
(3)网络新集团没有履行绩效补偿义务。
公司将密切关注质押事项的进展,并按规定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浙大网络新技术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八日
未经数字化报网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违者必究。
特别提醒:如内容、图片、视频出现侵权问题,请发送邮箱:tousu_ts@sina.com。
风险提示:数字化报网呈现的所有信息仅作为学习分享,不构成投资建议,一切投资操作信息不能作为投资依据。本网站所报道的文章资料、图片、数据等信息来源于互联网,仅供参考使用,相关侵权责任由信息来源第三方承担。
Copyright © 2013-2023 数字化报(数字化报商业报告)
数字化报并非新闻媒体,不提供新闻信息服务,提供商业信息服务
浙ICP备2023000407号数字化报网(杭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浙公网安备 330127020004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