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年8月16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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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筹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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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信息披露费、会计费、律师费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得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2、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总额范围为0份。
3、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总份额的数量范围为0份。
3.发起基金发起基金持有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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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基金经理开始正式管理基金。认购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销售机构的网点查询交易确认情况,也可以通过基金经理的网站 (https://www.donghaifunds.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9595531)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2)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开始申请认购和赎回。基金管理人在确定认购和赎回的开始时间后,应当在认购和赎回开放日前,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的媒体上公布认购和赎回的开始时间。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按照履行职责、诚实信用、谨慎勤奋的原则管理和使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的一定利润或最低收益。基金过去的业绩及其净值并不意味着其未来的业绩;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基金业绩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方自负”原则,投资者自行承担基金经营状况和基金净值变化造成的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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