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基本情况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股票简称:*ST新联,股票号:000620,下称“企业”)个股于2023年5月10日、2023年5月11日、2023年5月12日持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下滑偏离值累计超过12%,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归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企业关心、证实的说明
对于企业股票异常波动的现象,董事会对相关事项展开了审查,关于说明如下所示:
(一)企业早期披露的信息没有发现必须更改、填补的地方。
(二)企业没有发现最近公共传媒报道很有可能或者已经对企业股票交易价格造成很大影响的对外公布重大信息。
(三)企业没有发现最近公司经营状况及外部环境市场环境产生或预估即将发生变化。
(四)除企业早期已网站公告外,纬向公司管理人员、大股东及控股股东了解,企业、大股东和实控人不会有关于企业应公布但未公布的重大事情,或处在筹备时期的重大事情。
(五)纬向公司控股股东、控股股东了解,股票异常波动期内大股东、控股股东未交易企业股票。
三、没有应公布而未披露信息声明
董事会确定,公司现阶段没有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应给予公布但未公布的重大事情或者与该事项相关的筹备、商讨、意愿、协议等;股东会也并未获知企业有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应给予公布但未公布的、对企业股票以及衍化种类成交价造成很大影响的信息;企业早期披露的信息不会有必须更改、填补的地方。
四、风险防范
(一)经自纠自查,企业不会有违背信息内容公平公正公布的情况。
(二)公司在2023年4月29日公布《2022年年度报告》。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因为公司2022年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数;另因为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非前后左右纯利润孰低者均是负数,且2022年度审计报告表明企业持续盈利有待观察,深圳交易所对此公司股票交易执行暂停上市及其他风险警示。
(三)公司在2023年4月19日公布《关于拟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公告》(公示序号:2023-025),拟以企业不能及时偿还全部债务且显著欠缺偿还能力,但具备重组使用价值为理由,向有地域管辖的人民法院(下称“人民法院”)申请办理对企业开展重组及预重整。该事项早已企业第十届股东会第十五次大会及2023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决议表决通过。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9.4.1条的有关规定,若人民法院依规审理企业重整申请,深圳交易所将会对公司股票交易累加执行暂停上市。如人民法院开始审理企业的重整申请,企业可能出现因重组不成功所以被宣布破产风险。如果企业被宣布破产,企业要被执行破产重整,依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4.17条规定,企业股票可能面临被暂停上市风险。
(四)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发展选中的信息披露新闻媒体,企业全部信息均在以上特定书报刊、新闻媒体发表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科学理财,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2023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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