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真正、精准和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基本情况
中天金融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个股(证券简称:*ST华鑫,证券代码:000540)于2023年5月10日、5月11日、5月12日持续三个工作日收盘价格下滑偏离值累计超过12%,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归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企业关注和核查相关情况
对于企业股票交易异常波动,企业对相关事宜展开了核查,现就相关说明如下所示:
(一)企业早期披露的信息不会有必须更改、填补的地方。
(二)企业没有发现最近公共性新闻媒体了很有可能或者已经对企业股票交易价格造成很大影响的对外公布重大信息。
(三)公司债权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惠州市支行(下称“申请者”)以企业不能清偿全部债务,而且显著欠缺偿还能力,但具备再生价值与拯救的可能性为理由,向贵阳市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贵阳市中级法院”)申请办理对企业开展重组,并申请运行预重整程序流程。贵阳市中级法院已确定对企业运行预重整。企业可依法相互配合贵阳市中级法院及临时管理人进行相关预重整工作中。不论是否进到重整程序,企业将会在目前前提下积极主动做好相关经营工作。
(四)经核查,当前公司、大股东和实控人不会有关于企业应公布但未公布的重大事情,不存在处在筹备时期的重大事情。
(五)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及控股股东在企业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内不会有交易企业股票的情况。
三、存不存在应公布而未披露信息的解释
经董事会核查确定,公司现阶段没有依据《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应予以公布但未公布的事宜;董事会也并未获知企业有依据《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应予以公布但未公布的、对企业股票以及衍化种类成交价造成很大影响的信息;企业早期披露的信息不会有必须更改、填补的地方。
四、重要风险防范
(一)企业通过自纠自查不会有违背信息内容公平公正公布的情况。
(二)截止到2023年5月12日,企业收盘价持续十六个交易时间小于1元,预估持续二十个交易时间小于1元。依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2.1条规定,企业股票有可能被深圳交易所暂停上市买卖。
(三)截止到本公告公布日,企业正在推进预重整事宜,预重整为贵阳市中级法院宣布审理重组前程序流程,公司是否进到重整程序仍存在重要可变性。若贵阳市中级法院宣布审理申请者对企业的重整申请,依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规定,企业股票要被累加执行暂停上市。若贵阳市中级法院宣布审理申请者对企业的重整申请,企业将存有因重组不成功所以被宣布破产风险。若公司被宣布破产,企业要被执行破产重整,依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4.17条规定,企业股票可能面临被暂停上市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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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中天金融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2023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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